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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检察院获评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来源:迁移数据 2014-03-20

  南山区检察院获评 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三年公诉各类刑事案件5132件7246人

  昨日,记者从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被中共广东省委评为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仅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和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两家单位获此殊荣。

  据了解,在法治广东建设进程中,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以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826件7018人,提起公诉5132件7246人,以法治守护一方平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件70人,促使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实现勤政廉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155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41件。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应依法规范办案的理念,从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着手,防止冤假错案,维护法治的尊严。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积极规范办案的理念,以案件督察和考评机制构建冤假错案防范体系;在当前案多人少的背景下,创新办案思维,向科技借力,推进远程视频技术应用促进办案效率提高。

  原文链接: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4-03/20/content_28133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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