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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检察官赵芳

来源:迁移数据 2014-04-01

  在2012--2013年第六届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了“深圳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之后又荣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她也因此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比赛唯一的“双料冠军”。

  自2000年大学毕业后,她便投身检察工作,至今已有14年。她,就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赵芳。

  人物简介

  赵芳,现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曾获得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十佳侦监办案能手、广东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深圳市“三八”红旗手、深圳市检察机关第六届十佳公诉人、第六届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013年9月荣获第三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最佳风采奖。

  ?5天办完“金股之王”非法经营案

  2005年,赵芳从内地考调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后,从初入行时从事公诉工作转变为专司侦查监督工作,一干就是7个春秋。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赵芳都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办理,不仅无一错案,其提出的侦查监督意见等还经常得到上级、侦查机关等的高度认可。

  2008年3月,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股之王”)非法经营案浮出水面。此案中,“金股之王”违法通过电视股评节目、免费电话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为名与全国各地客户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股票买卖信息及操作方法服务,诈骗广东、上海、浙江等10省市客户1090人,涉案金额高达1700多万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是年6月,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之后,此案被交由赵芳办理。此案案卷多达30余册,案情复杂,但赵芳仅用短短5天的时间,就吃透了整个案件,并写出多达数万字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就此案的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论证,最终依法批准逮捕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她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之前并未提请批准逮捕另外2名重要的涉案人员,于是提出追捕此2人的意见,并获批准。

  另外,赵芳还根据本案的特殊性,建议侦查机关做好对受害股民的接待、安抚、告知等工作。随后,侦查机关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成功办理的情况,平息了受害者的不满情绪。

  ?主动为被害人父母申请生活补助

  赵芳认为,法律工作者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需要更多地从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去作为,及时、充分地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关怀,以展现出法律温情的一面。

  由于工作需要,2012年年初,赵芳再次回到公诉工作的岗位上,主要承办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

  2013年,赵芳承办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男被告人与女被害人都是在深圳打工的20多岁的年轻人,两人原系恋人关系,因被害人向被告人提出分手,被告人将被害人杀死。经开庭审判,法院考虑到该案系因恋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所引发,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

  被害人家属得知法院的判决后坚决不服,多次到法院、检察院强烈要求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赵芳在耐心地听完他们的诉求之后,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以及类似案例的判决等方面细致地向被害人家属解释说明。

  经过多次会见,被害人家属表示已基本接受判决。案件的办理到此本可以结束了,可是,赵芳注意到,被害人的父母都是年近7旬的老人,在农村老家生活,失去了女儿等于失去了生活的保障,虽然法院作出了附带民事判决,但是被告人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

  于是,赵芳主动为被害人父母申请了5万元的补助金,这让被害人家属感动不已。

  原文链接:

http://www.gdga.gov.cn/nffz/http_www.nffzb.com/html/2014-03/28/content_279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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