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泥浆运到倒土厂处理一般需要两个小时,而排放到下水管道却只需几分钟,而且还不需要什么费用,所以有些不法分子会选择偷排泥浆。但是清理下水道所需的费用,却在数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此外,泥浆堵塞下水道造成的内涝,给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而且还是一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记者昨日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批准逮捕了偷排泥浆的嫌疑人罗某、吴某、彭某和胡某。
犯罪嫌疑人罗某长期在东莞、深圳等地从事工地泥浆处理工作,并先后购买了3辆油罐车用于拖运泥浆。因泥浆不易转卖,运到正规的处理工厂又需花费,为节省成本,罗某便起意将泥浆偷排到市政排水渠。2013年11月,罗某聘请犯罪嫌疑人胡某、彭某为其工作,其中胡某负责驾驶油罐车将泥浆运至市政下水道,彭某负责撬开下水道井盖及排放泥浆,罗某还专门购买了对讲机、铁钩撬棍等作案工具。
2013年12月24日晚,在罗某的安排下,胡某驾驶油罐车从深圳火车站附近工地装载整车泥浆,彭某负责跟车及撬井盖,两人将一车约十多立方米泥浆排至罗湖区洪湖西路的下水道。胡某和彭某在作案过程中被深圳市水务局巡查工作人员发现,两人弃车逃走并返回老家避风头。而洪湖西路排水管道被泥浆堵塞,经测算,修复工程总造价约为14.8万元。
因胡某、彭某未返回深圳,罗某在春节后又聘请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小李”(在逃)、“宝宝”(在逃)等人协助其偷排泥浆。2014年2月8日晚,罗某从某工地装载一车泥浆开至罗湖区布心路,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布心路附近接应罗某,犯罪嫌疑人“小李”驾驶罗某的未挂牌宝马车望风,罗某、吴某将车上约40立方米泥浆排在布心路附近下水道后离开。该排水管被泥浆堵塞,经测算,修复工程总造价约为7.1万元。
2月10日晚,罗某在宝马车上望风,吴某与“宝宝”驾驶油罐车,分别在福田区皇岗路、彩田路偷排泥浆约80立方米、40立方米。在排第三车泥浆时,罗湖公安分局民警抓获罗某的同时还在现场缴获了罗某等人作案使用的油罐车一辆、宝马车一辆、铁钩撬棍两根、对讲机一部、记载有拖运泥浆信息的“收款收据”四份。吴某、“宝宝”趁乱逃走。经测算,皇岗路、彩田路的清疏工程总造价约为28.5万元。
案发后,罗湖公安分局对提供废弃泥浆的工地施工队进了调查,证实罗某于2013年12月与该工地达成协议,以每立方米37元的价格为工地处理废弃泥浆。其后,罗某即多次安排人员从工地上拉走泥浆。随后,犯罪嫌疑人吴某、胡某和彭某先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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