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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捕飞鸟 获刑八个月

来源:迁移数据 2014-04-08

  深圳湿地是鸟儿的天堂,也是“城市猎人”眼里的发财梦。盗猎者丁某偷偷设置捕鸟网,成功俘获一只绿翅鸭,还一起收拿他人网上的白胸翡翠鸟,巡逻民警当场将其查获。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近日,宝安区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13年11月5日晚,丁某携带捕鸟网等作案工具,偷溜到宝安区西乡街道一处海边湿地处(此处属于禁猎区),撑开捕鸟网诱捕鸟类。次日早晨6时许,他网获了一只绿翅鸭,旁边他人的捕鸟网上有一只白胸翡翠鸟。随后,他将两只鸟拿下来,装入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内准备离开,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后经鉴定,他捕获的绿翅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说法

  深圳是东半球国际候鸟通道上重要的“加油站”,每年数十万候鸟中转此处。非法张网捕鸟违反了国家相关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狩猎,尤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建议行政机关明确禁猎区的划分并设置明显的警示牌,保护好鸟类资源,并加大宣传教育和惩处力度。

  原文链接:

http://wb.sznews.com/html/2014-04/08/content_28343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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