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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观】第27期:企业员工私设暗管偷排重金属“毒水” 检察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保护环境

来源:迁移数据 2014-04-21

  在人类的贪婪面前,自然会如何演变?已不是一个未知的谜。当幽静的山谷消失成荒芜沙丘,美丽的河流涌动起黑色曲线,清新空气散发出恶臭的气味,那将意味着真正生活的结束。机器轰鸣声取代了鸟鸣虫叫,车水马龙取代了潺潺流水,水泥森林取代了山谷森林,遮挡着城市人的视线,无知的人类戴着防毒面罩,开始了苟延残喘的生命。

  【新闻调查】

  每天早上,市民老杨都会透过窗户,观察着对面深圳河的浑浊程度。曾经,这里河水清澈见底,鱼虾跳跃,而如今,哪怕夏天再热,他也不敢开窗面对这条“臭名昭著”的河了。深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曾说,他很怀念当年和战友们一起跳进新洲河游泳,最诱人的事情莫过于捞河里鱼儿尝鲜,而这些记忆里的美景趣事已经无处可寻。

  深圳,曾有着大小300多条河流,秀美的湿地风光,一度成为东半球国际候鸟通道上重要的“加油站”,每年数以万计的鸟儿不远千里跋涉到这里,其中不乏卷羽鹈鹕、白肩雕、黑脸琵鹭、黑嘴鸥等20多种珍稀濒危的物种。然而,20多年的城市工业化发展,电镀、电力、纺织等产业迅速起飞,一些含有重金属的废水被偷排,深圳的河流渐渐地干涸发黑了。

  在宝安区松岗街道工业区,某公司的员工小丁私设暗管,将含重金属的生产废水隐蔽排放到车间外雨水沟里,经监测废水PH值为4.33,总镍浓度超标2万倍,总铜的浓度超标3倍以上,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小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此案成为深圳办理的首宗污染环境案,当选为2014年3月31日揭晓的深圳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检察官手记】

  偷排工业废水污染深圳环境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一起床就习惯性地拿出手机看天气情况,祈祷污染指数能比昨天低一些。近年来,中国环境污染的现实迫在眉睫,雾霾天气、pm2.5、N95口罩、水污染等词语,也一度成为网络上的热词。

  眼前这个年轻人小丁,跟我生日只差了几天,他坦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也知道废水中含有重金属的危害性,他没有理会公司的工作规定,将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倒在专门收集废液的收集桶,心存侥幸地排到厂外水沟里。

  其实深圳的原关外地区,有不少小五金加工厂或者小作坊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的废水。因为废水处理设备费用较高,又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这些小作坊常常偷排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让其直接进入地面、水沟或者城市管道系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深圳近年来近岸海域受工业废水排放的影响,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很多贝类海鲜的重金属铬甚至超标70倍。

  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降低

  一些企业主或工人缺失社会责任感和环境责任,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们意识不到偷排废水行为可能是犯罪,有的被环保部门查处后仍偷偷开工,有的认为交点儿罚金就没事了。从去年起,检察机关将查办危害生态环境等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自办理深圳首宗污染环境案件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查办污染环境案件9件10人,现已提起公诉8人,另2人已被批准逮捕。

  2011年国家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预示着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大大降低,不再只是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我始终认为,应多渠道加强环保宣传。工业区内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维护队伍、联合执法部门定期巡逻执法;社会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讲座,为各大环境志愿组织提供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等方式预防污染环境。

  【检察官简介】

  张恒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2013年4月进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怀揣法律人公平、正义、客观、理性的理念,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职业素养及业务能力水平。她热爱生活,爱好读书、唱歌、跳舞,在空闲时间喜欢上网、发呆,过着普通80后女生的幸福小生活。

    原文链接:

http://wb.sznews.com/html/2014-04/17/content_28439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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