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对银行服务不满,男子陈某竟用破坏柜员机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怒气。记者昨天从罗湖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了陈某。
2014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对某银行服务不满,一直耿耿于怀伺机报复。当天11时许,陈某携带一把铁钳子到该银行营业网点,并利用铁钳子将三台柜员机的显示屏砸坏。该银行员工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将陈某制服并报警处理。经相关部门维修核定,其中一台涉案柜员机的维修费达到1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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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sb.sznews.com/html/2014-05/22/content_28822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