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媒体曝出深圳某小学老师强迫女生看不雅图片,再次引起人们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注。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至4月,深圳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捕22人,起诉18人。检察官表示,预防儿童遭到性侵害任重道远,家长和社会不可掉以轻心。
性侵案多发生在老师身上
2014年4月14日,一家教育公司的男员工黄某某为深圳某小学春游活动担任导游,他借帮助女学生上车、下车、点名之机,多次采用抚摸胸、腰、臀等方式,对十几名女生进行猥亵。春游活动结束后,女生将其行为告知了老师和学校,黄某某被扭送到派出所。2014年5月19日,福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黄某某。
记者获悉,2013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办理了数件小学生被性侵的案件。其中,南山区弘基小学男老师吴某某长期猥亵多名女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龙岗区横岗大康小学男老师廖某某性侵一名12岁女生导致其怀孕,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0个月。
“安全”的地方也有隐患
培训班、医院、住宅小区……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猥亵儿童案件竟然发生在这些平时人们觉得“安全”的地方。
现在很多家长会送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他们觉得课外培训和上学差不多。但不少培训班都是小班制,管理也不严格,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13岁的女孩小艾(化名)在深圳龙华一家培训中心学习电子琴,培训老师毛某某突然将教室的门关上,从身后抱住她抚摸其胸部,小艾奋力反抗,才将其顶开。半个多月过去了,小艾还是害怕不敢去上课,爸爸知悉后赶紧报警。2014年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被移送宝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孩子到医院就诊,竟也遭遇猥亵的黑手。2012年9月,深圳某医院发生一起10岁女孩遭到眼科验光师猥亵的案件。小女孩从验光室一出来就朝洗手间走,在外等候的母亲立即跟过去,在谈话中发现女儿遭到猥亵,当即报警。2013年4月,家长带着8岁的女儿到龙岗区某门诊部牙科看牙。牙科助理罗某某给小女孩治疗上药后,要求她每隔三天来换一次药。趁小女孩自己来换药时,罗某某在诊室里多次将手伸进小女孩内裤抚摸。两个月后,小女孩在洗澡时问妈妈看牙齿和尿尿的地方有什么关系,母亲才惊觉报警。
预防性侵害要重视普法教育
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看,不少犯罪嫌疑人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小孩子摸一下、亲一下不算啥”,顶多算“下流”、“不道德”,根本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被判刑才傻了眼。例如,闵某某两次在楼梯间隔衣服抚摸9岁女孩的臀部,王某某酒后在楼梯强吻8岁女孩,都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此外,犯罪嫌疑人往往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猥亵儿童风险低,小孩子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哄一下”、“吓一下”,不敢朝外说,说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不容易被发现。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儿童的认识能力,尤其性的认识能力很欠缺,为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我国刑法对猥亵儿童的行为做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要求对该类案件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法学博士黄勇告诉记者,一般而言,猥亵儿童罪并不要求有严重的后果,也不要求犯罪嫌疑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的手段,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犯罪。猥亵的时间和地点、采取的手段和强度、对儿童生理及心理造成的影响等,均是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只有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才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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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sb.sznews.com/html/2014-05/29/content_28903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