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军从广州、珠海等地购进普通硒鼓及商识、包装盒,在租住的出租屋内进行包装,再以三星、惠普、兄弟、佳能等品牌通过快递方式予以销售,前后销售假冒名牌硒鼓超过12万元。记者昨天从龙岗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刘某军近日被该院起诉至法院。
经查明:被告人刘某军从2013年6月开始经营假冒惠普、兄弟、三星、联想、佳能等注册商标的硒鼓,其从珠海、广州等地市场购买硒鼓、包装盒及商标,然后以惠普、兄弟、三星、联想、佳能等品牌转卖给他人。2014年1月11日21时许,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民警对刘某军所租住的地方进行搜查时,当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惠普硒鼓13个、假冒注册商标惠普包装(含包装盒、型号标、防伪标)865套、假冒兄弟硒鼓38个、假冒兄弟硒鼓包装盒50个、假冒三星包装100套、假冒联想硒鼓(LD2822)7个、假冒联想包装(含防伪标、型号标)100套,另缴获作案工具封口机1台、胶枪1支、打气筒1支、送货单1本。根据被告人刘某军销售单记录统计,其销售假冒惠普硒鼓113035元,销售假冒三星硒鼓3995元,销售假冒佳能硒鼓4815元,销售假冒兄弟硒鼓4960元,合计销售假冒硒鼓金额人民币共126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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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sb.sznews.com/html/2014-06/04/content_28958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