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男子叶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称学校有炸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记者昨天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近日,叶某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被告人叶某系“九零后”,中学时曾在深圳某学校读书,因在读书期间受同学欺负,便对该学校心存不满,欲进行报复。2013年6月18日,其打电话给该学校称“学校有炸弹”,校方随即报警并向区政府汇报。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将人员进行疏散,将学校进行封锁。警方对学校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以寻找炸弹是否存在,整个处置过程耗时约4个多小时。次日凌晨,叶某被警方抓获,在确认学校未放置炸弹后,警方才对现场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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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sb.sznews.com/html/2014-06/26/content_29213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