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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观】第39期:留守少年犯罪,我们更该“治未病”

来源:迁移数据 2014-07-16

  在网吧时间过得飞快,王大志玩游戏正酣畅淋漓,转眼间系统又提示没钱了。他伸了下懒腰,摸了摸兜里,只有几块叮叮当当的硬币。“玩不成了”,心里一阵烦躁,他看到旁边打游戏的小房也停了下来。 

  17岁的王大志初中毕业有一段时间了,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去上学,大部分时间都在网吧耗着。在这里他遇到了志同道合的小房,虽然小房比他小几岁,可玩起游戏来真有共同话题。 

  2013年1月17日凌晨2时,冷风吹得树叶哗哗响,初冬时节的深圳寒气渐显,路上的车都零零星星,偶尔一两个匆匆赶路的路人,也是缩着脖子裹紧了厚厚的衣服。王大志和小房走到福田区红荔路和景田路交会处的书报亭,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路灯将两人的身影拉得修长。 

  王大志低低地说了一句,“要是撬开这个书报亭,应该能有东西拿。”小房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两人拿出背包里的刀子,动起手来,不一会儿门撬开了一角。他们钻进去,可是没找到现金,只拿到一些香烟和、饮料和一个铁管。 

  东西这么轻松就到手了,他们热情高涨地决定再干一票,转悠到不远处的香荔新村,在一家馄饨店门前瞅了瞅,这里店小僻静,他们再次动手撬开店门,进去摸到一千元现金和一辆自行车。看着战利品,两人有些得意,骑着车飞速逃离了现场,一路奔龙华方向而去。凌晨5时,龙华的一家烟酒店旁,他们正高兴地准备销赃,却被民警抓了个正着,人赃并获。(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手记】 

  儿子冷对母亲折射出社会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提审王大志前,我提前电话通知了他的母亲。 

  那天中午,我和书记员到达福田区看守所时,看到一名矮矮胖胖的中年妇女,蹲守在看守所门口——她竟然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3小时。她就是王大志的母亲,见到我后很是不好意思:“我不认识路,以为很远,害怕迟到,所以提前来了。”当时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感受到一位母亲期望见到儿子的迫切心情。 

  高高瘦瘦的王大志很是老实,如实回答了我的讯问。不过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他见到母亲没有如我想象那样激动,他几乎没有和妈妈说一句话,甚至看都不看她,表情很冷漠。审讯结束,母亲拉着王大志的手,热切地说“你在里面要乖,别再犯事了”,他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讯问室,留下失落的母亲目不转睛地看着儿子离去,直至背影完全消失。 

  “他其实是个好孩子”,王大志的母亲语气里,充满了深深的自责。从看守所出来,她说自己很无奈,在王大志很小的时候,她和丈夫就离开家乡到深圳打工,把儿子留在家。他们忙的时候,几年都回不去一次,现在条件好了些,夫妻俩把儿子接到身边,没想到他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直到谈话的最后,她还不断地向我强调儿子本性很善良,希望我们能够从轻处理。之后我因事又联系了王大志的家人,这次他的父母都来见我,反复和我确认他的情况,希望他能早点儿出来。 

  留守青少年犯罪让人痛惜 

  深圳是一座移民大城,无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并扎根在深圳的各个角落。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涌入这个城市,充满着未知和茫然。每天的清晨与傍晚,随处可见那些上下班涌动的务工潮,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大多都出生于贫瘠的乡村山区,没有高等学历,也没有社会背景,很多人靠着勤劳的双手工作着,为了生计租住城中村,省吃俭用供着孩子读书,却不懂触及孩子成长的内心,也无暇顾及孩子留守的孤僻特性,导致一个又一个未成年孩子混上社会,慢慢地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王大志多年的留守经历、父母疏于管教及社会诱惑增多,造成了他自身性格的孤僻,对父母感情淡薄,以致难以抵抗诱惑去实施盗窃,。我作为一名母亲,能够理解他父母内心的殷切期盼,也为王大志犯罪感到痛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重要 

  从一名公诉人的角度出发,我更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之外,还需要全社会多些关爱未成年人群体,才可从根本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在我接触的未成年人犯罪,这些看似简单的盗窃、抢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案,往往是最关民生、最接地气的案例,处理得当与否都关系着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的生活;即便是同类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也形形色色、作案手段五花八门,直接影响了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情节的考察、判断;此外,还有不少案件似有罪又似无罪,似此罪又似彼罪,难以定断。 

  “母亲探望孩子”的办案插曲,让我意识到办案的过程不仅止于依法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刑事犯罪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公诉人的价值不是仅停留在惩罚犯罪层面的就案论案,而是能够通过教育、感化、预防犯罪,我想这将更能实践公诉人的价值。我也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让如王大志这样的留守儿童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更希望他们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与包容,学会如何热爱生活、感恩人生、回报社会。 

  【检察官简介】 

  陈燕玲,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从事公诉工作6年来,先后办理了未成年人犯罪、走私犯罪、诈骗类犯罪、侵财类犯罪等多类型案件。秉承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对待每宗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渐渐体会了老检察官们“用岁月演绎忠诚”的信仰。  

  

  【未成年人犯罪数据】 

  深圳市2013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127人,起诉1156人(起诉的有上一年度的);在批捕的人数中,非本市人员1114人;14岁至16岁以下138人;16岁至18岁以下989人;在校生5人。 

  【对策探索】福田区检察院创新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近年来,深圳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且呈低龄化、暴力化趋势;同时,由于帮教不及时、不到位,系统性帮教机制缺乏,致使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因回归社会“障碍”而被社会“放弃”,进而导致再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2013年8月以来,福田区检察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大爱福田”帮教工程,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检控团队创新办案机制,通过专业社工和心理教师为他们重拾信心,借助企业构建的爱心基地,帮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截至2014年6月15日,已对3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系统帮教,其中16人返校读书、12人返回工作岗位,无一人再违法犯罪,推动了社会正能量的良性循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文链接: 

http://wb.sznews.com/html/2014-07/16/content_29418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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