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砍伤弟弟获刑23个月
亲哥俩因母亲赡养费及还钱等问题发生纠纷,哥哥唐某某将弟弟唐某兴砍伤。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唐某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1年11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某与被害人为亲哥俩。2014年5月12日晚上,唐某某与唐某兴在深圳市龙岗横岗安兴路某公司门口因母亲赡养费及还钱等问题发生纠纷,唐某某回到其所在公司的厨房内拿了一把菜刀,然后返回公司门口,再次与唐某兴发生争执,并引发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唐某某手持菜刀将唐某兴的胸部、手臂和大腿等多部位砍伤。经鉴定,唐某兴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庭审中,唐某兴当庭表示谅解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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