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雇司机夜间偷排泥浆,造成约50米排水道被堵塞。近日,龙岗区法院对曹某某、龙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1年4个月、11个月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间,曹某某为排放其承接的工程泥浆,在龙岗区寻找无人监管的地方准备偷排泥浆。经寻找,他准备在平湖街道辅城坳居委苗坑水库二号排水沟附近偷排。2014年1月1日,曹某某雇请被告人龙某某,并将龙某某带至该地,让龙某某在夜间将泥浆排至该处。
2014年1月2日开始,龙某某多次在深夜驾驶泥罐车至该地排放泥浆。1月17日23时许,龙某某偷排泥浆时被平湖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将其抓获并移送至警方。经查,龙某某偷排的泥浆造成约50米排水道被堵,经鉴定,清淤费用为1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