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阳光检务更阳光
市检察院用信息化手段,以公开促公正,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沟通渠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作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进行了部署,突出强调要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检务公开、拓展群众参与司法途径。
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在依法行使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时,更迫切希望破除“司法神秘”。进入“互联网+”时代,如何“玩转”信息化手段,以公开促公正,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沟通渠道,实现阳光检察,深圳市检察院用时下最流行的方式进行了解读。
邀请网友微博问政
5月31日上午10时,一则有关“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雁林将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微预告出现在市检察院的微博上。其后,市检察院的官方微博以现场直播的方式播报了报告中的核心内容,引来不少网友围观,“正义网”、“深圳微博发布厅”等微博都纷纷转发了这次“微直播”的内容。
这种实时快捷、言简意赅的传播方式,市检察院已运用得炉火纯青。其实,市检察院在全国副省级市检察院中首家开通了官方微博,微博运转已4年多了。
4年来,市检察院微博正是秉承坚持司法公开原则,珍视大事件上的“话语权”,才在一次次的权威发布和解读中确定了客观公正的公众形象。
从2011年6月22日市检察院联合南山区检察院、宝安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创举办了“微博网友开放日”起,市检察院就将微博作为海纳百川的问政新平台广集民意。如果说邀请网友现场参观是诚意之始,那么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车祸,则让检方微博名声大噪。
2012年5月26日,我市滨海大道发生了一宗“跑车男夜载三女醉驾飙车,连撞两的士致三死”的重大车祸。由于该案涉及“跑车”、“醉驾”及肇事司机是否“顶包”等问题,引发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
在交警部门连开三场新闻发布会,媒体和公众仍然持续质疑并呼吁检察机关介入的情况下,5月30日中午,市检察院发布官方微博,明确表示:“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已介入‘5·26’重大交通事故侦查活动。”该微博及时披露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注,10个小时内转发和评论超过1.5万条,获得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好评。
此后,市检察院通过自愿报名,适时邀请来自各行业的12名人大代表,全程旁听审查批捕案件讨论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案情重大且舆论关注的案件中,创新监督形式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检察机关的案件讨论,这在深圳检察机关是第一次,在全国也不多见。
2014年12月4日,一场由市检察院主动发起的有关“小官巨贪”的“微访谈”,再次让网友看到了检察机关揭露腐败的“铁腕”决心。
市检察院检察官做客正义网的“微访谈”栏目,并与众多位网友在微博上进行了互动。“从深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情况看,这种‘小官巨贪’长期扎根于基层、在当地属于‘能人’、关系网错综复杂、小官虽小权力不小、案发主要与土地、拆迁、旧城改造等相关联。”检察官的回应获得微博网友一片点赞。
另外,微博中开设的栏目“案件速递”,在第一时间发布办案动态、权威信息,引得媒体记者纷纷“蹲坑”守候。有媒体盛赞,“深圳检察院敢于推出揭露司法系统内部腐败的深度报道,也会通过微博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案件信息,其正能量发布的工作思路,以及现代化的舆情处理理念在全国开创先河,也是深圳司法部门开放观念的典型体现。”
如今,检察微博已成为检务公开网络问政的新平台。截至今年上半年,市检察院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已发布微博信息2600余条,粉丝超过40万名。
敞开“禁区”接受监督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巧借执法监督员加强“外部监督”这一做法,为深圳检察这潭“活水”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0年12月,在市检察院举行的聘任仪式上,由来自各行各业的上百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受聘担任市检察院的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预防咨询委员。同时,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专业人士、普通市民共50人受聘担任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他们共同的名字叫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是对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生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贪赃枉法等“七类案件或事项”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这是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难题,探索外部监督形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之一。2014年,市检察院经人民监督员评议表决的案件共计17件24人,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案件承办部门处理意见的4件7人。
市检察院将“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先后邀请各界人士举办各类开放日活动近100场次。敞开“禁区”,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旁听案件讨论会、参加案件公开审查、观摩公诉出庭活动,迄今已逾200人次。
近年来,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统一开设阳光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咨询、接访等“一站式”的窗口服务;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开发并逐步完善了互联网案件查询系统,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全方位”的案件查询和阅卷服务。
如今,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查询跟踪案件进展,预约阅卷时间;当事人公开则是从立案到案件审结的所有节点、时间和人员信息的公开,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
微信海报创意“数读”报告
5月31日晚上8点,就在市人大会上代理检察长王雁林作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4小时后,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了“数读深圳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的微信海报。
微信海报中以“平安、反腐、公正、改革、监督”5大关键词配以有说服力的数据,简洁鲜明地展示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成就。这种新颖别致的“晒单”方式,引来两会代表委员纷纷点赞。
市政协委员、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宜群表示,“作为长年与检方打交道的律师,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这种独特的创意表述背后,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务的诚意。微信成为市民方便快捷了解检察工作的好渠道,也是为老百姓提供互动交流的新平台。希望更多的政府机关拿出检察机关的勇气和魄力,更亲民更阳光。”
其实,创意不断的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成长不到两年,却已发表过数篇引来海量转发的“重量级”报道。从备受关注的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从揭秘深圳海关腐败窝案背后不可告人的潜规则,到揭露房产过户的虚假诉讼背后惊现的“利益链”;从虐童个案延伸的案件成因分析,到轰动一时的都市名园入室抢劫杀人案的案情公布……无一不体现着检察机关坚持司法公开的决心。
印象中的检察机关,多是严肃冰冷的面孔,不过在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里常有温情的举动。六一儿童节前后,公众号围绕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特别推出了“健康成长的20堂课”的系列微信。市检察院结合一些涉及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编写了《健康成长的20堂课——未成年人安全法制教育智慧读本》,以浅白的语言、简短的案例、温馨的提示、生动的漫画,普及法律知识。微信发布后,不少学校、单位纷纷联系检察院要求领取读本,作为送给孩子们的成长礼物。
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还通过“微案例”、“微说法”、“微思考”、“微提醒”等形式,紧扣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女性防止性侵害等热点问题,发布了不少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微信,粉丝数迅速上涨。市检察院检察公共关系中心主任孟宪潞表示:“微博、微信是检察机关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群互动、开展网络问政的新平台。我们将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检察走近人民。”
近日,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完成升级,增添了众多服务功能,现已正式向外推出。升级后的公众号,增设了下拉菜单,分“深检之家”、“网上办事”、“走进检察”等内容。公众号上,聚合了现有网站、微博、优酷视频等媒介资源,众多便民服务可在手机微信上“一键式操作”,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深圳检察”。
据微信公众号维护小编透露,下一步,随着市检察院外网的更新完善,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外网的正式运行,微信公众号也会同步更新,轻松实现沟通交流。
为适应网友需求,市检察院还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换代”。改版的门户网站增设大众留言板及时回复网民提问,收集公众意见,实现了检察机关与网民的零距离接触。依法处理网友网上举报问题,仅一年来通过微博私信、网站留言等方式收集、移送案件线索和举报材料40余宗,有的线索已经列入初查范围。
走进学校企业积极普法
走进学校、走进单位、走进企业,让更多人懂得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知法懂法守法。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2011年5月以来,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检校共建”指导性文件,与多所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安排多名优秀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向2万多名在校学生赠送自编的未成年人普法书籍《健康成长的20堂课》、《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并制作FLASH短片“检察官响当当——法律陪伴我成长”,为数万名在校学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共建安全文明校园,2013年4月15日,市检察院与福田小学开展了“法律小故事大家讲”法制宣讲活动,18名检察官走进教室,和福田小学1000多名小学生现场互动。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察机关也一致致力于帮助案发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进行预防宣讲。目前,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已先后搭建了与国土规划系统、检验检疫系统、卫生系统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平台,已与近40个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仅2012年,宣讲团为全市有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推出讲座88场,直接听众达2万余人。
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市检察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和内容,以服务的态度“走出去”,深入企业了解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送法上门开展法制宣讲,提高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目前,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已在创维集团、腾讯公司等高新企业开展数十次法律宣讲,受众达数千人次。
在“走出去”的同时,市检察院采用“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举办了“深圳直通车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培训班”,邀请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中的58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公司负责人、法务总监(知识产权经理)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企业界与司法界、理论界面对面交流搭建了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