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深圳10月12日电(记者 吴伟东)“谢谢检察院的精心安排,过去对检察院的工作不太了解,这次视察给我们上了一课,也为更好地履职创造了条件。给咱们检察团队点赞!”一位市人大代表视察驻所检察工作之后,作了上述留言,并引发了众多人大代表的一片共鸣。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加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监督,近日,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平台,组织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分批视察我院驻所检察工作。10月9日下午,第一批即有37名人大代表,来到深圳市第二看守所视察指导驻所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志峰等人予以了陪同。
本次活动采取了参观体验和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先后参观了看守所监区、驻所检察办公室、检察监控室、检察讯问室等场所,现场体验了驻所检察的监督工作流程。
驻所检察如何行使好监督职能是代表们重点关注的话题。在交流座谈会上,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主任检察官任小健,详细汇报了驻所检察的工作职责,驻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负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等实行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任小健主任检察官重点汇报了近年来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依法做好监管场所法律监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在清理整治超期羁押、对不适合羁押的人员向办案单位提出建议、保障律师会见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政委周星也汇报了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整体情况。
“在押人员的体检报告能否允许律师查阅”“在押人员的举报线索能否有更顺畅的办理机制”……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王玉梅、肖幼美、蔡巧玉、刘辉、胡桂梁等人也先后发言,围绕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心理健康、律师会见、隐私保护等方面,和驻所检察人员、看守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代表们对驻所检察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