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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做“有司法温度”的女检察官

来源:深圳晚报 2017-06-21

青春秀美的脸庞,干净利落的短发,让她一出场就自带一种青春洋溢的知性美。谈起司法理念来她滔滔不绝,她说,“法律人心中有不灭的法律梦想”,她认为,“对法律条文运用自如是司法者的最基本职业素养,若只囿于机械执法成为‘流水线上的法匠’却和司法精神南辕北辙。”她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检察官张娜,从事检察职业十五年来,凭着深厚专业功底和悲悯的情怀,办案千余宗无一被判决无罪或因证据不足撤诉,并在提审中感化了很多失足者回头是岸。

工作不久就获

“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张娜是在深圳长大的湖南妹子,性格直率,爱笑。从小到大,她的成绩都名列前茅,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学霸。高中就读深圳中学时,她热衷思辨并参加了校园辩论队,她说可能从那时开始就有了法学萌芽。

“大学里的学业奖学金能拿的基本都没落下。”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她既是各类奖学金的常年得主,亦是校内辩论、演讲比赛的常胜选手。对法学知识的浓厚兴趣以及舌战群儒的辩论能力,让张娜与检察官职业早早地结下了“不解之缘”。

大学毕业后,张娜顺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深圳市检察院,工作不久就获得了“十佳公诉人”的荣誉称号。在她看来,这是对她工作的最大鼓励,也让她对检察工作的热忱愈发坚定。

张娜不仅是政法机关里的办案能手,还是市里不少政府机关、知名企业乃至学校的客串教师。由于她讲课生动活泼,屡次被点名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及义务法制教育的讲师,“幸福生活,从心开始”是她常用的课堂主题。闲暇时光,她还喜欢旅行、摄影,她说自己爱好广泛,从来不拘泥于一种生活方式。

主办国内首例“电信盗窃案”成案例范本

信息技术的革新给普罗大众的生活带来便捷,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新式作案手段。2013年,深圳市检察院受理了一宗“恶意植入软件暗扣话费”案,当时谁也不会想到,该案从受理到判决因司法争议历时整整4年。事后,该案成为国内首例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利用恶意扣费软件盗窃话费的案件,引发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还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案例范本。

“立案阶段就饱受争议,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两大焦点。”张娜回忆道,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张娜仔细研读案卷条分缕析,从罪犯盗取用户话费的具体过程切入,认为涉案公司勾结软件方案商、手机制造商在手机软件中植入恶意扣费软件,销售给消费者后,后台服务器管理系统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发出扣费指令划扣消费者资费、扣取资费是通过秘密窃取方式取得,符合盗窃罪的定义。

张娜的建议为侦查机关的后续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向性,但厘清犯罪事实并取得证据依然是案件审查的关键所在,于是获取涉案具体金额的技术性难题又摆在了侦查人员眼前。根据整个案件的脉络,张娜提出从涉案公司后台服务器的数据的角度来认定本案的犯罪数额。

从大量的电子数据提取犯罪数额难度相当大。深圳市检察院委托了专业数据鉴定机构进行提取和固定,好学的张娜主动跟着鉴定专家学习电子数据技术。历时约半年,审查人员最终认定信某互通公司通过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话费约计6700多万元,该数额也为法院所认定。2017年1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宗电信盗窃案公开宣判。

毋庸置疑,正是张娜对案情细致入微的思考,对获取证据一丝不苟的态度保证了该案的成功获判,给互联网不法分子一记重锤。

三入看守所苦劝年轻盗窃嫌疑人

“司法是具有温度的,执法的目的不仅在于震慑与惩罚,更在于拯救与教育。”在张娜看来,比起厘清事实、查找证据并成功让罪犯获得法律制裁来讲,让罪犯真诚悔罪并重获新生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她记得多年前办理的一宗简单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刚刚成年却厌世消极,拒绝认罪,只要问到与案情相关的问题就一句话不说。该盗窃案一共有三名犯罪嫌疑人,前两名早已认罪伏法,而他是最后落网的。

按照办案程序,在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即使盗窃嫌疑犯拒绝认罪也不影响定罪。可是,当张娜看到他那张青涩的脸时,心里闪过一丝隐痛,“他当时才20岁,还那么年轻,以后还有好长的路要走。”于是,张娜选择了最吃力的方式,先后三次入看守所和这名“刺头”谈心,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主动认罪以减轻量刑。她这么做的原因十分简单,希望他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真正悔过,以后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一次提审时他低着头不说话,偶尔有回应,等到第三次提审时他痛哭流涕,说从来没有人这么认真地为他考虑,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你放心,我出去以后一定不犯罪,好好做人。”开庭阶段,他当庭坦诚认罪,庭审也在很短时间内圆满完成。

“其实类似的情况我处理过好多次,我会事先仔细了解嫌疑人的经历,在提审的时候多一些互动,同时关注他们的细节表现,我就想着挽救一个是一个。”当被问及如何成功打动嫌疑人的秘诀时,张娜笑着说依靠的不是指责与训斥,而是平等的关怀。

读不同领域书籍让她开阔视野

张娜最大的兴趣爱好是阅读不同领域的书籍,有法律的,有历史的,有人文的,有社科的……她认为办案者的思维绝不仅是依赖对法条的烂熟于心,更需要执法者的视野与社会阅历予以支撑,而阅读恰是开拓视野的绝妙途径。

张娜认为社会上不时有一些案件为民众热议,这是因为司法程序正义与社会公众的诉求之间存在着鸿沟,如果司法者若是死抠法条而对案件的社会影响缺少预判,必然会使鸿沟加深乃至撕裂,“须有剑胆执法令,更怀琴心护黎民”是每一位检察官永恒的追求。

2014年,张娜接手了一宗“黑接入”案件。“其实就是利用违规渠道获取的公用带宽资源,向普通用户提供上网接入业务。”区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不服复议后申请市检察院复核。张娜经过研究,最后的主张是维持原区院的不起诉决定,她认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宜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而从现实角度看随着无线网络的覆盖,未来网络黑接入现象自然就不存在。之后,上级部门也肯定了这种不得任意扩大非法经营罪适用范围的精神。

由于工作出色,从2003年至2016年的14年间,张娜10次被评为深圳市检察机关或深圳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1次。她就是这样一位以法律为信仰,内心充满温柔、良善与笃定的人,“不忘初心,不违本心,不失真心”是她始终如一的行动指南,更是她对检察工作一如既往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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