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检•社区普法行
去年12月,深圳龙华一学校校园欺凌事件曾引发广泛关注,放眼全国,像此类未成年人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一方面容易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另一方面,由于身体、心理还不成熟,也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误入歧途。
数据显示,自去年5月以来,龙岗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多达507件602人,其中大多数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如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龙岗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检察官张舒舒认为,需要学校、司法机关等共同努力,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往前移,在“苗头”出现前尽早地进行处置。
涉未成年人案件多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
2016年5月20日,龙岗区检察院未检办正式成立,未检办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有利于将原来分散在检察机关内部各个业务部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司法资源整合起来,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集约化和专业化。在此基础上,依靠社会的力量,逐步探索建成社会化的帮教体系,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据悉,未检办的受案范围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不宜分案办理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以及开展相关诉讼监督、帮教救助、犯罪预防等工作。
主任检察官张舒舒介绍,507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犯罪类型看,侵财、暴力型犯罪占大多数,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占总数的80%以上,这其中,又以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最为多发。
为让父亲“丢脸”未成年人实施盗窃
多发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里,有一宗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未成年人毛毛(化名)的父亲在深圳工作多年,去年年中,毛毛从老家来到深圳,跟随父亲一起生活,不过仅过了半年,毛毛就偷盗了一名熟识女生的电脑等价值4千多元的财物。女生报案后事发,毛毛也被警方抓获。
张舒舒介绍,检方受理该案件时,毛毛供述偷窃并非是因为生活拮据,“就是想让警察把自己抓起来,让父亲丢面子。”原来,毛毛的父母早年离异,毛毛又长期在老家与父亲分离,交流较少,来深圳的半年里,与父亲一起生活的矛盾增多,加之缺乏精神上的沟通交流,案发当天,他与父亲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实施了盗窃行为。
从检方受理的案件来看,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作案动机多种多样,“并不全都是为了钱,或者说生活走投无路了,”张舒舒说,“比如在该案中,毛毛更多的是在父子缺乏沟通的情况下,带有‘报复’的性质盗窃,一方面是让父亲‘丢面子’,但另一方面,他也是希望获得父亲关注。”
案发后,龙岗区检察院未检办对毛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毛毛采取了帮教措施,一方面请来心理辅导老师对其及其父亲做心理辅导工作,希望以此消除父子间的隔阂;另一方面,检察官、社工也会定期对毛毛进行沟通帮助。目前,毛毛也意识到了当初犯下的错误,会主动看书、找工作赚生活费,也会去做义工,与父亲的关系正在慢慢恢复当中。
“暴力”类犯罪案件也有多例
除了盗窃类案件外,龙岗区检察院未检办也受理了多起暴力型的“抢劫”“故意伤害”类案件。如今年五、六月份,平时经常一起玩耍的4名未成年人想要一辆摩托车,但因为钱不够,4人商量合计决定抢劫,并制定了分工计划等,最终实施抢劫了另一名未成年人偷盗所得的摩托车,最后均被警方抓获。
未成年人犯罪致人死亡案件也有多例,如抢劫致人死亡案件,2016年11月,未成年人亮亮(化名,案发时15岁)和另一犯罪嫌疑人肖某在深圳平湖找工作期间与被害人认识,两人因未找到工作且没有生活费用,商量约被害人出来抢劫。2016年12月2日,被害人出来见面后,两人对其实施抢劫行为,并进行殴打,使用砖头殴打被害人脑袋,最终被害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提起诉讼后,亮亮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另也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去年10月,小刚(化名)在龙岗一美发店工作,因为感觉自己在工作期间和日常生活中经常受到被害人的欺压,心生教训被害人的想法。在某日受到被害人欺压后,纠扯中用美发店里的剪发刀连捅被害人胸口数刀,致被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舒舒表示,此类暴力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多数文化水平不高,以初中学历居多,家庭也存在缺乏沟通,或是缺乏父母管教和关注,或者生活保障较为缺乏等问题,加之缺乏法律意识,且情绪易受影响,“在动手犯罪一刹那,他们很多都没有意识到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推动预防“防线”前移发现“苗头”尽早处置
除了前述多种案件类型外,未成年人犯罪受到惩处后再实施犯罪的情况也时有发生。2016年,未成年人小李(化名)因为盗窃被法院判处拘役,释放后隔了三四个月,又因为盗窃被抓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张舒舒表示,以小李案件为例,虽然被判刑,但他主观上并没有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缺乏一个赖以生存的技能,被判刑罚释放后,“周遭的环境没有变化,目前我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也更多地强调对未成年人劳动技能的培训,既能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在生活中有所帮助,也能在学习的过程中接触不同的环境。”
针对未成人刑事犯罪案件,如何做好预防工作,张舒舒认为,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检察院正在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推进,但同时更希望家长重视这个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除了部分是误入歧途,很大一部分与家庭环境相关。如果在家里得不到关注,家长又放任式管理,很容易接触负面环境,从而受到影响而犯罪。另外,社会也应该有更大的包容性,对于曾经犯过错误的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包容与支持,让他们有机会重返校园重返社会。”
张舒舒表示,希望相关部门也需共同做好预防工作,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往前移,“比如12、13岁未成年人出现矛盾问题等等情况,学校、家庭、司法机关应该共同努力,尽可能早地处置苗头,当好‘护苗使者’,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前,引导其往正确的道路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