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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发放救助金7万多元 南山区检察院有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8-01-05

南山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官林婷(右一)在工作。

深检·普法社区行

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又面临急迫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近年来,南山区检察院有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已发放救助金达7万多元。南山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官林婷表示,司法救助作为辅助性救助措施,能够有效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建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多加关注了解司法救助相关法律法规。

南山区检察院近五年发放7万多元救助金

去年6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审议通过,正式发布实施。细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细则还明确载明了司法救助的范围,如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类此等多种情形。

在实际工作中,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负责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和救助金的发放。人民检察院的办案部门,负责主动了解当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提出救助申请等等工作。

细则出台后,南山区检察院制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暂行规定》,对救助原则、救助条件、救助范围、审查和报批程序、救助金的发放和监管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依据细则,根据办案实际,适度扩大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范围,有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数据统计显示,自2013年起至2017年10月,南山区检察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5宗,合计发放救助金76000元。

卖桶装水工人被打轻伤

检察官主动告知 助其申请救助

2017年4月,蒋某某在南山区某药店旁因债务与他人发生纠纷,当时在场的被害人孙某某插话时与其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孙某某的眼部、面部被蒋某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孙某某右眼部软组织挫伤、右眶下区挫裂创并右侧眼眶下壁骨折,综合评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之后,南山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蒋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中,被害人孙某某为小学文化,工作是在一公司卖桶装水,收入水平较低。检察官林婷考虑到孙某某因该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其受伤,并且案发后蒋某某未对其进行任何赔偿与救助,治疗费用超出其承受范围,孙某某本人又系精准扶贫对象,主动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被害人救助申请。

2017年12月,孙某某以刑事被害人的名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因为其文化程度较低,对于司法救助程序应提交的材料认识模糊,林婷多次主动联系孙某某,详细告知应该提交的材料以及获取这些材料的途径。孙某某补齐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后,南山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经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拟支付孙某某司法救助金5000元,2017年12月22日,救助款已到孙某某的银行账户。

重伤二级生活困难一被害人获司法救助

南山区检察院受理的另一宗救助案例也颇为典型。2016年8月,被告人李某某、伍某某持水果刀在南山区沙河西路一公交站台抢劫时,将被害人袁某的腹部、胸部及手臂等部位刺伤,经鉴定,袁某被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且袁某右肝叶破裂修补后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

2016年11月份,南山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李某某、伍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两人分别获有期徒刑。该案中,被害人袁某受伤严重,因加害人均没有赔偿能力,袁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且因治疗费用超出其承受范围,袁某所任职的公司又认定其伤情不属于工伤,不予赔偿且拒绝发放工资,重伤无经济来源,袁某的生活陷入困难,向南山区检察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南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谢李,经审查救助申请人袁某提交的生活困难证明、未得到过救助的证明等材料,以及向申请人袁某本人当面询问,并通过向办案人员核实,确认袁某因犯罪行为导致受重伤入院治疗,产生医药费、治疗费、伤残鉴定费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也未得到过任何赔偿和社会救助。2017年1月,经控告申诉办案组集体讨论通过,同意支付救助申请人袁某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司法救助让申请人感受到“检察温度”

根据细则,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司法细则除了明确应当符合救助的几种情形,也明确了一般不予救助的情形,包括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加害责任等等。

细则规定,救助金以作出救助决定时的深圳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林婷介绍,目前深圳检察机关的救助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为什么要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因司法救助是公众救助,要兼顾当事人的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也是一种辅助性救助。”

林婷介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不过多数人不太了解救助措施,已经受理的多宗救助案例,多是检察机关发现符合救助情形后,主动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建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关注了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深圳5000元算不上多,”林婷说,但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每个人也有其特殊情况,如前述卖桶装水的孙某某,家庭收入较低,又要负担治疗费用,得知有救助金时很意外也很感激,“5000元也能缓解像孙某某们的燃眉之急,也可算是雪中送炭。”让他们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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