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奋力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共利益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民生检察工作。
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双重背景下,全市检察机关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的理念更加牢固,司法办案的质量稳步提升,司法改革的正面效应逐步显现,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实干型、创新型、示范型"检察院建设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1.
安全感
解读: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
2017年,深圳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狠抓打击犯罪和防范风险。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8965件28034人,受理审查起诉25159件3572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579人,起诉29434人。办案数量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
突出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批捕64人,起诉21人,依法办理了邓洪成等11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
突出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涉枪涉爆、责任事故、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批捕195人,起诉4620人。及时办理了影响恶劣的西乡沃尔玛蒋胜均公然持刀伤人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防止了市民恐慌情绪的蔓延。
突出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9105人,起诉9165人。积极参与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批捕5599人,起诉6396人。依法办理了社会影响恶劣的王小西等5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关键词2.
获得感
解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深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聚焦社会关注的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问题,不断强化诉讼各环节的监督。
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59件、撤案15件;追加逮捕48人、追加起诉41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165人、不诉566人。强化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监督,向派出所派驻检察室35个。充分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用,提出纠正意见727件次,侦查不规范问题逐年下降。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431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9件。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或提请抗诉49件,对超期审理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35件,督促有关部门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22名罪犯收监执行,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人,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人员17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促进降低审前羁押率,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88件,相关部门采纳982件。严肃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7人。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7件,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关键词3.
公益诉讼
解读: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民事公益诉讼,让公益诉讼和审查起诉成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双轮驱动”。
作为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督促有关部门治理被污染的河流4条,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1700余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亿元,为国家公益诉讼立法、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深圳样本。
针对英龙公司超标违建,福田区检察院督促土地监察部门没收其违法收入1.98亿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深圳水库河水污染等问题,罗湖区检察院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从源头上保障饮用水安全。盐田区检察院出台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探索强化对行政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
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约谈相关企业,督促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李华文等29人销售“病死猪肉”案,支持省消协发起全国首例惩罚性赔偿的消费类诉讼。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万文化广场酒吧噪音扰民问题,坪山区检察院督促监管部门开展整治,还群众以清静的居住环境。
关键词4.
服务发展
解读:全力服务保障特区经济社会发展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特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重点打击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批捕621人,起诉754人。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内幕交易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67人,起诉339人。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重点打击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产权犯罪,批捕259人,起诉291人。
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466人,起诉656人。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注册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集约化、便利化。
研究制定服务大湾区建设工作意见,主动参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依法打击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跨境金融犯罪,严惩利用前海自贸区特殊政策违规办理赴港商务签注犯罪,批捕19人,起诉20人。推动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法治检察前海研究基地”落户前海,承办第十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着力打造服务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的高端检察智库。
关键词5.
民生检察
解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件。积极参与美丽深圳建设,严惩污染环境、毁坏耕地林地等犯罪,批捕36人,起诉42人。依法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457人,起诉373人。针对媒体广泛报道的“毒牛百叶”案,批捕33人,起诉35人,立案查办了平南市场管理所郑朝敏等4人玩忽职守案。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出台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意见,组建专门的检察官办案团队,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和贩卖、窃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捕1659人,起诉1722人,依法办理了犯罪嫌疑人达233名的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网络期货平台诈骗案。
关键词6.
点亮心光
解读:着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深圳检察机关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司法保护,严惩群众深恶痛绝的盗抢婴儿、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批捕74人,起诉102人。加强在校学生司法保护,严惩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以及虐待被监护人等校园犯罪,批捕41人,起诉68人。
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6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办理的香港未成年人陈某走私毒品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被评为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团市委联合发起注册成立全国首家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构——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了覆盖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的“专业社工帮教﹢劳动技能培训﹢心理干预﹢义工服务﹢社会企业支持”综合性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
加强来深建设者司法保护,突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批捕27人,起诉28人。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134万元。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共办理来信来访3768件次,市检察院、龙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关键词7.
打虎拍蝇
解读: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任务
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态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肃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2人,同比上升31.2%。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1人、厅局级5人。深入查办基层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办理了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春明涉嫌受贿等系列案,立案侦查32人。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领域立案侦查57人。深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行为,依法介入社会广泛关注的“4·29”公明爆燃等重大事故调查28起,立案侦查5人。持续开展追赃追逃专项行动,成功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1名,从境外追逃5人。
围绕服务保障我市换届选举、工程建设、对口帮扶、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举办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384场次,接受预防咨询1830次,制作、投放宣传图册32000余本,实现廉政公益广告地铁出入口全覆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万余次,37家单位因行贿犯罪污点被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
关键词8.
改革创新
解读:持续深化司法改革
深圳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深化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673名员额检察官;坚持员额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70%以上员额配置在基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权力比重达60.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304件,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办理案件20048件。改革以来,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审查逮捕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0.2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缩短11天。
全面推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7590件。稳步推进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改革,共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75件86人。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聘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13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8件。
开发运行办案责任制大数据监测平台,实现对所有改革数据的实时跟踪,为深化改革提供精准支持。牵头制定全国政法机关首个电子卷宗制作标准,为政法大数据的深度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与市司法局联合研发法律服务云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远程查询及申请阅卷服务,努力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跑路。
关键词9.
从严治检
解读: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有理想、有格局、有品位、有情怀的特区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全市有33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和“专门型人才”。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建立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引导办案人员精准理解法律、精准适用法律。组织开展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牌”建设。
紧紧扭住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实现对司法办案的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同步监督机制,开发纪检监察信息化平台,对全市作不诉处理的危险驾驶案进行监督审查,及时纠正“类案不同处理”问题。深入开展检务督察,给予党纪、检纪处分3人。
关键词10
阳光检务
解读: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和市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16件,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88项,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项视察、公开听证等检务公开活动582人次。依托“阳光深检”微信群,充分听取并实时回应代表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群体的知情权。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183条、办理网上预约辩护与代理业务344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13条、公开法律文书14973份。重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专门设立律师工作室,听取律师辩护意见1563次,提供律师阅卷25万余册,为律师刻录光盘8461张。
精心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普法教育等活动。建立检察新媒体矩阵,全市检察机关基本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共开通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官方新媒体账号27个,粉丝总量达150万,市检察院全年共发布微博、微信1302条,其中仅微信公众号全年阅读量就达100万+,被评为“全国检察微信二十强”。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正确把握特区发展战略新定位,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勇当尖兵、争创标杆、发挥示范,努力为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