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3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在深圳法律界引起强烈反响。
晶报记者 吴欣
有温度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检察官来说,如何在司法理性中融入人性关怀、如何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有温度的公平和公正,才是最难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周洁在接受晶报记者时说。
在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小胡是内地一高校大四在读的学生,她通过正规求职网站发布简历求职,被深圳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录用。小胡很高兴,她一边工作,一边筹划着毕业论文。
公司给小胡安排的岗位是业务员,主要工作是通过微信和QQ等网络通讯工具来招揽客户发展会员从事“期货”交易,开始工作后,小胡发现了一些不对劲,比如会发一些假的微信截图骗客户等。小胡想离职,可公司领导告诉她:现在离职的话,她所扣押的工资等都没有了。
小胡在公司才工作了三个多月,该公司就被查,从公司领导、中层至业务员等多人被抓。这其中也包括小胡,她涉嫌的罪名是开设赌场罪。原来,这家电子商务公司假借期货涨跌交易之名,而行开设赌场之实。
对还没毕业的小胡而言,似乎“天塌了”。她的母亲焦急万分,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龙岗区检察院,申请对小胡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官们查阅案件情况,核实了小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工作3个月,工资及业务提成共得到9000多元。考虑到在押对一个在读大学生今后的影响以及案件的社会效果,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很快,小胡被取保候审。
这宗案件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传递了法律温暖,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在监督中办案
在阳光下执法,在监督中办案,能更好地落实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上周,9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来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2宗拟不起诉的案件实施了监督。广东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副调研员盘敏玲、李学勇从广州来到深圳,实地考察监督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并主持了这两宗案件的监督评议。
在案件监督评议中,首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然后由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等情况向承办人提问,承办人予以解答,也就是“质询”环节;此后,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也就是最关键的“密室评议”环节,会议室大门紧闭,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表决;最后,由人民监督员推选的评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对这两宗案件,参会人民监督员均一致表决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2017年7月到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先后组织案件监督评议会近20场,有90多名人民监督员参会,监督评议案件40余宗。
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谈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感受时,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波律师表示,律师应当在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中,发挥专业优势,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赵波告诉晶报记者,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多家政府机构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的一项工作职责,就是让政府每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做到程序实体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也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根本追求。”
他同时认为,促进公平正义,全力传递法治文化与理念,也是法律工作者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