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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细则保障值班律师权益

来源:深圳都市报 2018-03-27

深圳都市报讯(记者 张贺娟)在深圳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前期的摸索、走访、调研后,2018年3月,深圳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实施细则(试行)》。

据深圳人民检察院方面表示,《关于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也是保障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关于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的工作做了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之前,应持律师执业证书,挂牌上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明值班律师的身份和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值班律师应当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等相关法律帮助,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名。值班律师不得在内容空白的具结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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