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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彰显扫黑除恶决心

来源:深圳商报 2019-04-15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掀起扫黑除恶工作热潮,推动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截至3月26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39件123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41件704人。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深圳市检察院先后14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出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深圳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办理了上级督办的王小西涉黑案件、“7.01”涉黑专案、“4.11”涉黑专案等重点案件,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强化对外协调 形成工作合力

深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圳市中级法院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和线索移交机制,对深圳市目前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套路贷、公交场站的非法营运等重点类案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召开工作协调会,就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过程中发现的洗钱活动等下游违法犯罪行为的共同核查及线索移交进行了研讨,并商议建立会商机制和线索摸排合作机制。

强化线索摸排 重点深挖“保护伞”

深圳市检察院专门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电话,张贴宣传海报,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深圳监狱开展专项线索大摸排,发动服刑人员检举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深圳市检察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了派出所所长刘汉尧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并依法对刘汉尧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此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首宗职务犯罪案件,目前福田区检察院已对刘汉尧提起公诉。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确保专项斗争严格依法开展

深圳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审查,有效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取证瑕疵、遗漏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等问题。如宝安区检察院在办理王小西等人涉黑案件中,追诉漏犯3人,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全面追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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