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12月20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截至11月28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94件153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98件1250人;承办中央、省挂牌督办案件10件,其中7件案件主犯均已起诉;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件16件,其中9件案件主犯已起诉。
为加快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全市检察机关全力以赴,目前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率为97%。其中,张智等11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案是典型的“校园贷”案件,被告人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无抵押的高息短期借款业务,并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收取高额逾期费。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以频繁打电话、发信息威胁恐吓借款人,以堵塞锁孔等方式滋扰其家人,以其借款时被迫拍摄的裸体视频相要挟,非法获利1400411.77元,涉及被害人7人。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2019年8月,张智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另外10人也分别获刑。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8月26日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的通知》,对于涉黑、重大涉恶的案件开展省、市、区三级院同步审查,对于普通涉恶案件要逐案上报备案审查,严格把关案件定性。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涉黑、重大涉恶同步审查案件35件。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从工作机制入手,多方发动注重加强线索摸排,重点深挖“保护伞”,共发现并及时移交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18条,其中保护伞线索78条,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1件11人,成功查办了充当“保护伞”的派出所所长刘汉尧一案。
此外,深圳市检察机关注重法律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92份,对遗漏的犯罪嫌疑人追捕23人、追诉10人。2017年8月起,被告人张某、刘某等人以租赁办公场地为由,约中介人员看房、吃饭,骗其喝下加入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赌博药的饮品,趁其意识模糊之际参加赌博活动,并通过偷牌、换牌的方式“赢钱”。至2018年6月,这伙人分别在深圳、宁波、温州等地作案十余次,诈骗金额16.9万余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未认定为涉黑恶案件,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加贴涉恶标签。2019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恶势力犯罪”的认定,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之后,办案检察官经过调查走访,发现中介行业在保护从业人员等方面存在问题,依法向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