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涉及的方面有很多,而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是法治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所做的工作报告中,就着重用了一个章节论述深圳检察机关以司法文明为引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
数据显示,深圳检察机关全年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57人,起诉3326人。其中,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663人,起诉635人。在这方面,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侵犯5G商业秘密案,办理的胡某侵犯著作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在前海设立了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检察研究院。
此外,深圳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金融犯罪,批捕650人,起诉672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达112亿元的“钱爸爸”平台集资诈骗案;积极参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引导199家P2P平台良性退出。
在平等保护营商主体方面,深圳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办理的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八大典型案例。此外,深圳检察机关启动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涉产权刑事申诉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办理案件218件。
深圳检察机关还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严惩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犯罪、严惩侵犯个人隐私犯罪、强化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保护等13条意见;依法打击诬告陷害、损害商业信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侵犯人格权犯罪,批捕138人,起诉73人。
审前羁押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法庭审判之前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深圳检察机关大力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在广东检察机关中率先启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同步监督平台,确保非羁押人员“放得出、管得住”,并出台审查判断无逮捕必要性指导意见,依法善用不捕权,对情节轻微的案件,决定不捕1110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30人,采纳率93.5%,实现对涉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深圳市检察院先后举办4场非羁押强制措施和不起诉集中宣告会,对61名犯罪嫌疑人变更逮捕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