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检察院检察一部的统一指导下,2月27日,南山区检察院、宝安区检察院、龙华区检察院对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较好地震慑了该类犯罪。截至2020年2月28日,深圳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97件109人,批捕31件33人,提起公诉11件14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深圳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在办理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速办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安全和办案效果。
本次提起公诉的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共5件7人,包括药房相关负责人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假冒某品牌口罩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1件2人;销售来历不明的“三无”N95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1件2人;利用目前口罩等防护物资缺乏的现状“蹭热点、赚快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行骗涉嫌诈骗案3件3人。
那么,深圳检察机关从哪几个方面加快涉疫案件办理呢?
1、强化侦查监督,第一时间提前介入
相关区检察院对上述涉疫案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助引导公安机关厘清侦查思路、收集固定证据,为案件高质高效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化案件审查,快速办理
在提前介入案件的基础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持对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上述案件中有4件在受理次日即依法提起公诉,从严从快坚决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
3、强化办案质量,保持执法标准统一
深圳市检察院加强指导督办和统筹研判,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的动态情况,上下联动,形成办案合力,确保涉疫情案件办理统一法律标准,保证办案质量。
4、强化认罪认罚,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在本次提起公诉的5件涉疫情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对全部7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5、强化智慧平台应用,突出保障办案安全
办案过程中充分利用远程案件视频会议讨论系统、智慧公诉平台、远程提审系统等,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和聚集,确保办案安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