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深圳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663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6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2315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7件。督促整改被污染的河流8条,已挽回被损害的林地761.9余亩,督促进行水土保持、防范水土流失面积750亩,要求行政机关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3029余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2亿余元。
从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解决公益诉讼空白,率先成立有正式编制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做出积极有效的探索;到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参与深圳经济特区治理,致力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圳市检察机关打造出了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圳品牌”。
以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
2019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340件,立案1684件,办理诉前程序1588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收到法院判决11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和英烈权益保护领域中全面出击,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为公共利益筑起法治屏障。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一直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2019年,市检察院发现南山区某度假村中的37栋临时建筑别墅群建在水源保护区内,属违法建筑且危害饮用水源安全,并在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发出强制拆除通知后一直未实际拆除,导致违法状态长期持续并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与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开展座谈,督促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至2019年8月27日,涉案违建别墅已全部清拆完毕,清拆违建面积1000余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面积22691.88平方米,违建所侵占土地已全部复绿。
要打造“美丽深圳”,还需建立起公益诉讼长效机制。2019年3月,市检察院与深圳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签署《关于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整体工作效能,推动我市河湖领域环境治理形成合力。2019年6月,市检察院联合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检察机关签署了《检察机关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共建共护,强化珠江河域生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2019年8月,为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的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在市人大的支持下,深圳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市检察院经过立法调研,初步形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公益诉讼若干规定》草案,相关立法工作按法定程序有序推进中。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关系国计民生,更关乎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2019年4月,市检察院部署了专项食品安全检察活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市15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了检查,覆盖面超过了50%,覆盖学生人数超过75%。检查内容涵盖学校食堂的后厨布局、后厨卫生管理情况、厨房设备状态、食品进货、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问题,同时对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校内食品安全宣传情况等进行了解。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学校食堂仍存在食品霉变、过期食品未及时处理、生熟食混合存放、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堂卫生不达标等问题,检察机关已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改正和完善。部分区检察院还延伸监督范围,如南山区检察院、福田区检察院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龙岗区检察院联合人大代表对午托机构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等。
深圳市检察机关还深入开展了“问题疫苗”专项监督工作,对深圳市范围内疫苗的采购、运输、储存、接种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检察监督,重点对全市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市检察机关共出动了124名检察人员,对全市579个疫苗接种点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现场实地检查。2019年5月,市检察院召开“疫苗安全检察监督约谈会”,约谈疫苗主管行政单位,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会上,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向相关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经过积极整改,疫苗主管部门为全市接种点共配置1772台医用冰箱,并通过推动智能监测系统项目立项、建立全国首个疫苗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使检察建议的整改要求全部得到落实。
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检察机关亦有所作为。如2019年福田区检察院依托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机制,对福田红树林一处违法改变土地用途问题展开调查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该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建议落实整改,决定收回位于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面积为882.14平方米的涉案土地使用权,有力捍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法律之名保护英烈权益,捍卫烈士尊严。2019年4月,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坪山革命烈士纪念碑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后,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在2020年清明节来临之际,坪山区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现场复核。勘査发现,坪山革命烈士纪念亭长期存在有人打牌赌博、摆摊占卜算命现象已得到彻底整改,烈士纪念碑恢复了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检察建议内容得到充分落实。
以公益诉讼
推动社会治理
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做实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部署要求,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消防安全、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的公益诉讼中进行有益尝试,使公益诉讼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的新力量。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信息泄露以及因此造成的电话骚扰、电信诈骗、追债寻仇、绑架勒索等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严重影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今年,龙华区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日常网络聊天中经常有针对性的搜集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股民ID等信息,2019年8月,王某以“公司要上市需要测试”等理由通过聊天软件向多名“上家”无偿索要公民个人信息,后来又以数百元价格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多达7万余条,随后在多个QQ群中以一条1元的价格进行售卖,其非法买卖公民信息数量巨大,严重损害了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经层报广东省检察院同意立案,龙华区检察院就该案进行网络公告。2020年4月1日,在无相应的机关或组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下,龙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责任的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一并要求其按照非法获利的数额进行赔偿,并限期在国家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消防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尤为重要。龙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龙华区某街道部分道路两侧长期有车辆乱停乱放,且非法占用消防通道,如果发生火灾,则可能因消防车无法进入而导致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龙华区检察院将此案层报广东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后立案处理,经调查后发出告知函,就相关行政部门所属辖区街道存在的违法情形和安全隐患进行一一告知,督促落实责任、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收到告知函后高度重视,各单位积极联动、相互配合,采取挪车、移走“僵尸车”等措施打开消防车通道,完善路面标志标线、增设消防车通道禁停标线等,以防止车辆占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形再发生。交警、消防等执法部门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防车通行畅通,力排因车辆占道产生的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隐患。目前,问题路段的车辆占道问题已得到较大改善,占道问题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大幅降低,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中,罗湖区检察院注意到辖区内部分学校的教学设施及卫生环境未达标,存在安全隐患,遂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罗湖区教学卫生环境普遍存在“课桌椅配置管理不当”“黑板反射比及教室后墙反射比低”“黑板面照度不足”“班级人数过多,教室面积小”等问题。2019年5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教学卫生环境公益诉讼约谈会,邀请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现场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向罗湖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建章立制、加强整改等要求,罗湖区教育局现已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实。
有市人大代表向市检察院反映,具有岭南文化历史特色的罗湖区湖贝古村即将进行城市更新,但项目规划方案未对湖贝古村进行有效保护,城市更新可能给湖贝古村造成毁坏性破坏。市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罗湖区检察院办理。2019年,罗湖区检察院经过前期调查后,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文物保护专家以及市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罗湖区城市更新局、罗湖区文体局等8家单位召开座谈会,沟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最终相关单位修改了规划方案,对湖贝片区“怀月张公祠”、古村等老建筑进行完全保留,并在此基础上对湖贝旧村三纵八横的古村落结构予以了有效保护。
在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深圳市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通过“对话”减少“对抗”,建立以约谈会为平台、以多方公益保护为合力、以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为目的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约谈模式”,做实诉前程序,坚持问题导向,促进主体担责,争取广泛支持,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争取公益保护的多赢共赢,为推动我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以公益诉讼
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一时间下发文件,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服务社会大局,既要注重自身防疫,也要坚持依法履职,加强工作联系,有效保障安全,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稳妥有效助力深圳疫情防控工作。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及疫情防控领域的监督管理,共同推动严格执法、规范监管、高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为防止疫情期间的疾病传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检察机关协同开展防疫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严防死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三道门”。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医疗废物处置监督专项工作,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针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漏洞的排查力度,稳妥有效助力疫情防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全面关注了解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实地了解医疗废物处置的具体流程,检查消毒、防范情况,协同强化监督。南山、宝安、龙岗、坪山、龙华等区检察院通过密切联系、上门走访、现场调研、查看每日台账等方式,追踪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从调查情况来看,深圳各区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较为规范,能够实施入门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收集、储存、拉运均按规定进行操作,并持续加强防疫废弃物丢弃点的管理力度,强化对市民的宣传引导以及对环卫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人员责任意识。各区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取得资质的益盛环保公司进行处理,重点单位及区域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及时收运。检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也发现部分城中村尚未配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可能影响废弃口罩的回收工作,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并要求完善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引发人们对于野生动物极有可能是病毒传染源的忧虑。为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4月,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结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规定,深入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养殖基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进行实地摸查,严格对照法规具体条文发现问题,提出监督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同时,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圳市检察机关对于非法猎捕、买卖受保护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增加行为人违法成本。如2020年5月,罗湖区检察院在办理吕某明等七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穿山甲一案中,审查认为嫌疑人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依法进行诉前公告,未有相关组织或机关就该案提起诉讼,罗湖区检察院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吕某明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随着学校全面复课,2020年5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校园防疫设施及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现场检查学校落实防疫要求情况以及落实食品安全情况,包括人员管理及培训、入校及离校测温排队路线、空调及通风设备、办公室及教室环境、消毒工具配备、用餐秩序管理、用餐区域及后厨卫生情况等,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校园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