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我十四岁的时候,忽然超水平发挥了一下,中考门门成绩喜人,荣获了当年语文状元,把我一大家子外带任课老师美了个不知东西南北。于是乎我爹决定,把准备给我交择校费的钱用来让我去厦门玩一趟。正被成功击中没来得及回味的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站在厦门中山路酒店的门口,看着瓢泼的大雨,望着翻起的海浪。
虽说回去后在妈妈的威逼利诱下写了一篇有关旅行文章,还登上了我们那的小报,却仍然无法形容我对厦门的流连忘返。
那个年纪 ,对背包族很是向往,像个世外之客,行走在厦门的美好中。可是实际上,每天我都努力撒开脚丫子,追逐前面大人们的身影。我爹从来都不惯我,甚至有些苛刻,走丢了他都慢半拍才反应过来。厦门虽温暖湿润,但是七月的天气,紫外线不是一般的强,他却不许我打伞,因为游人如织的旅游景点,打着伞,就意味着走路速度要慢一半。他也从来不迁就我的速度,我只能一路小跑跟着在各个景点穿梭,以致那美丽的景色在我眼里象按了快进键,随时冲锋陷阵在重重人海中突围站到某个景色中央摆个皮笑肉不笑的姿势留个影。
在我疲于奔命的旅途中,我还是感受到可爱的闽南的很多东西的,这是我至今对闽南人都有种特别的好感的原因之一吧。厦门的花好漂亮,导致我养成了喜欢去花市买花的习惯,拿报纸包一大扎的非洲菊,放在家里的书房里。中山路有超级好吃的花生汤和佛跳墙,至今我依然怀念那种美妙的滋味,甜甜咸咸混合的口感,妙极了。
感受归感受,在7天的旅途中,我不只一次的对自己说,以后,我不要所谓旅游,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放下背包,就每天去闲晃,和当地人唠嗑,吃最正宗的土菜,不去抢拍土巴巴的旅游照,就那么仿佛时光静止一般,度过那几天。
在厦门的时候,支持我坚持每天五点半起床的一个原因就是——鼓浪屿。这个名字在我眼里就是透着优雅和浪漫,比京城更为小巧和简单,没有那么多世故和华丽,象遗落沧海的明珠。
黄家园里的平安刺,浸过油的老红砖,这样的景色,应该和执手一生的人去一趟。远离钢筋森林,寻找感动和找回最初的自我,感受最真实的自己,命运把那个地方在我的心里留住了,让我的心,这只候鸟,在鼓浪屿的怀抱里,找到了天空,让我觉得,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路,都是在向幸福的地方奔去。
也许以后不会出现那个人,那个时候,在日日奔忙的检察生涯中,希望我还有兴致拾起背包,为年少时的幻想,去一趟闽南。有一首很可爱的歌叫走路去纽约,某个时候,也许两个,也许一个身影会为了已经消逝很久的少年愿望,走路去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