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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检察机关晒出扫黑除恶成绩单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0-11-26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11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圳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17件160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4件1597人;共承办中央督办案件2件、省督办案件8件,挂牌督办案件主犯均已提起公诉;案件“清零”工作进展顺利,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率99.83%。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深圳检察机关加大对“保护伞”线索的查处力度,指定专人对检察环节中排查并移送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进行跟踪督促,及时移交线索或依职权立案查处,用好用足检察机关的自侦权,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查处力度。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通过自行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共发现并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42条,其中“保护伞”线索90条,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4人。

为提升“黑财清底”的办案成效,深圳检察机关将财产审查和证据审查同步推进,全面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财产调查、追缴违法所得,在提起公诉时提出精准的财产刑量刑建议。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时随卷移送的现金、银行账户以及已评估的财产金额共计人民币3.2亿余元。同时,探索开辟监所“第二战场”,强化刑罚执行环节监督,通过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积极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深圳监狱在押涉黑涉恶罪犯共120名,需缴纳罚金的罪犯有89名,目前已全部缴纳罚金的39名,部分缴纳的3名。

为推动源头治理,深圳检察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梳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做到“以案促治”,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44份检察建议书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收到反馈情况43份,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金融放贷、医疗卫生等行业。

会上还发布了3起深圳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表示,接下来,深圳检察机关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建”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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