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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峰:在办案中不断淬炼成钢

来源:深圳晚报 2021-09-08

马绍峰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一办案组组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他出生于江苏涟水,在很多同事眼里,“小马哥”才华横溢,温润如玉,说话不紧不慢,富有激情和感染力。

2012年,从事多年司法行政工作后,喜欢挑战的他,申请轮岗到业务部门开始学习办案,此后专攻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并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近三年来,他带领团队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数百宗,无一错案。

近年来,涉及上市公司、金融证券案件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更严重损害广大股民的切实利益。深圳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巨额公司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并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单独或伙同他人操纵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最终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这是深圳第一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国内同类案例极少。看着堆积如山的案件材料,数百份各类合同协议,长达10年错综复杂的作案手法,马绍峰深深扎进案卷材料中,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持续加班加点,按照时间轴,以违规向外借款、违规为个人和其他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两条主线,梳理形成了清晰的犯罪脉络。

面对查询不到国内案例可供借鉴、案件定性争议大等困难,马绍峰严把法律适用关,查阅数百万字的国内外金融证券专业书籍和论文,并请教相关专业专家学者,从而充分论证犯罪性质,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2019年12月,深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8年。该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了金融证券管理秩序,亦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此外,针对经济案件中缺乏有效监督,执行刚性不足问题,马绍峰积极探索并推动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套开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改变了过去“市级管市级、区级管区级、条条管条条、块块管块块”的格局,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价为“起点高、效果好”,并在全省推广使用。

从检19年来,马绍峰始终勤勉尽责,公正执法,以其强烈的大局意识、扎实的办案质效、突出的综合调研能力,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并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综治先进个人、全市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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