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担当作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深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一把手”责任,市、区两级院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意见》等文件18份。
深圳市检察院扫黑办成立9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办理全市检察机关重大涉黑恶案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恶案件并进行同步审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综合工作。
坚持依法严惩,全方位打击黑恶犯罪
一是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认定黑恶犯罪。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顺利推进“清零”工作。通过落实“捕诉一体化”机制、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机制、健全捕后跟踪机制、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措施,在保障案件质量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前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达100%。
三是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择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且承办过涉黑恶案件的检察官及助理,建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
四是落实案件督办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对上级挂牌督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组成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专班,选派业务能力过硬的检察人员担任办案专班成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杜新利到深圳市检察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斗争
五是开展案件同步审查,确保精准打击。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案件同步审查小组,对涉黑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查,重点审查涉黑恶案件定性问题。
紧盯“伞财”处置,常态化开展深挖彻查
健全涉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多方位注重“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落实案件审查责任,将“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作为涉黑恶案件办案必经程序。
建立健全“打财断血”机制,将财产审查和证据审查同步推进,全面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财产调查、追缴违法所得。
发挥检察职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
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源头治理。
一是增强检察建议力度和实效。坚持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做到“一案一建议”,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风险点精准预警提示,持续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是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2021年9月,深圳市检察院出台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五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相关行业领域重点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三是有序开展检察建议倒查整改工作。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制发的573件检察建议开展专项倒查整改工作。经核查,上述检察建议均已整改完毕,不存在“纸面整改”现象。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案件线索倒查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深圳市检察院扫黑办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组建涉黑涉恶案件倒查工作专班,统筹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
经梳理摸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共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6条。同时积极配合核查上级机关交办线索,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2件,市教育整顿办交办线索4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