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桃李春风又一年。”回顾2021,时间不辜负;展望2022,一起向未来。
从2月8日起,深检君将推出回顾2021系列宣传——“有1说1”。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2021年,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高度,适应新形势,主动延伸行政检察职能,采取新举措,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创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监督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7件,已审结45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一是加大案件审查力度。
通过全面审查原审法院以超过法定期限而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取得突破。
二是适当延伸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通过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王某诉某派出所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纠纷案,承办人在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及调查核实后,发现该派出所存在办案不规范问题,随即提出检察建议,该所在规定时限予以回复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2021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完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3件,同比增加3.8%。
深圳市检察院在办理邱某某与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龙岗区政府限期拆除决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中,经调查核实,查明邱某某有一合法建筑物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被拆后的补偿款没有到位,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邱某某向检察机关撤回其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申请,并赠送锦旗。
邱某某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95件,同比上升50.5%, 发出个案检察建议123份,类案检察建议6份,采纳率100%。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着力提升办案数量。
针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基层院案源不足问题,深圳市检察院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移交的相关案件线索交由坪山、罗湖 、盐田区院办理,上述区院办案数大幅提升,有效解决了线索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是着力做好“堵漏建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深圳市检察院在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非诉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工作中,共对153条涉及罚款总额4.63亿元的监督线索进行了排查,对未执行到位处罚款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对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
坪山区检察院在办理彭某食品安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发现彭某因犯罪被刑事处罚不能获得正常收入以缴纳罚款,且家境困难,遂召开听证会,与行政机关和执行法院沟通后,建议通过分期缴纳罚款的形式促使其履行罚款义务,听证员表示愿意对其进行帮扶,助其早日重归社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广东省检察院。
坪山区检察院召开彭某食品安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公开听证会
不断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2021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11月25日,在宝安区召开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研讨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深圳的积极探索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继续先行先试。
一是积极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融入深圳法治城市建设体系
通过积极协调推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1年9月,“ 探索建立对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机制”被写入《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行政违法监督机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制度被确立下来。
深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的案卷评查、调查研究等工作,形成监督合力。龙华区检察院与区人大常委会、区司法局建立了行政违法监督工作联动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新路径。
率先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依职权直接监督。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行政违法行为直接立案监督91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罚81件,行政强制5件,行政决定5件,发出督促依法行政的检察建议14件,涉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与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
以专项活动推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深圳市检察院制定了《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探索至2022年底前建立对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宝安区检察院通过试行大数据检察监督平台,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大规模导入行政执法数据,建立实操性较强的数据模型,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现规模效应。
三是积极围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典型案件,初步形成“违法监督+ 争议化解+ 社会治理”新型监督模式。
深圳市检察院在办理多家公司违法注销逃避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行政处罚与公司注销环节存在制度性漏洞,超过千万元的行政处罚款因公司恶意注销而未能执行到位,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撤销注销登记,申请法院追加被执行人依法缴纳国家非税收入,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审查注销申请和查处违法注销职责同步进行的工作机制,保障“放管服”改革顺利进行。
龙华区检察院针对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全省首份通过直接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坪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本地一知名食品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案件中,查明行政机关存在违法履职的事实,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双方达成和解,涉案企业向检察机关赠送“依法监督,恪守职责”的锦旗。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深圳检察机关将继续不断探索法律监督新途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与期待,做深做实行政检察,谋求依法行政和法律监督新的切入点、衔接点、提升点,脚踏实地实现好、维护好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