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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022年上半年立案263件

来源:深圳商报 2022-08-05

者8月5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新要求,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重大战略机遇,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切入点不断做实行政检察,深圳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022年上半年立案263件。


完善机制保障,融入深圳法治示范城市建设新格局

一是立法先行。2020年12月,在市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在全国率先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行为法律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制度确立。2021年9月,“探索建立对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机制”纳入市委《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行政违法监督机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制度正式确立。

三是样本涌现。全市检察机关在机制探索方面呈现“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的案卷评查、调查研究等工作;宝安区检察院推动宝安区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介入重大公共事件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提前介入重大公共事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龙华区检察院与区人大、区司法局建立行政违法监督工作联动机制;龙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考核相结合”监督举措,探索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双监督”模式。


依法能动履职,开辟增强行政检察监督刚性新路径

一是率先探索诉讼外监督。2021年共立案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1件,制发检察建议14份;2022年上半年立案263件,同比上升776.67%,占同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56.19%,立案数在全省排名前列,已成为做实行政检察的主要抓手,制发检察建议27份,涉及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监督刚性不断增强。

二是能动拓宽线索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调取执法台账、内外部线索移送、信访线索筛查等方式挖掘案源线索。

三是专项活动推动类案监督。在全市开展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探索对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共办理案件74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份;各基层检察院针对本辖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小专项”活动,通过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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