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承载着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样板的重要任务。行走在深汕大地上,乡村图景正悄然发生变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面貌逐渐展现。
乡村振兴路上,深汕检察院既是见证者,更是参与者。成立两年多来,该院牢牢把握区域发展特点和使命,着力打造“乡兴有检”工作品牌,以“检察之为”做好“时代答卷”,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保障乡村振兴“1+4”文件》,聚焦乡村治理中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权益保障等难点,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大力开展司法救助,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强化“三农”司法保护,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深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倾注检察力量。近期,该院获评广东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法治清风惠民生
优质检察服务助推乡风文明
深汕检察院紧紧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唯一拥有乡村的区域特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助推乡村振兴的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扎实做好普法释法工作,以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文明乡村建设,助力打造深汕乡村法治高地。
乡村振兴,离不开新乡风文明支撑。2022年7月,深汕检察院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精心设计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检察普法宣传形式。首幅公益诉讼主题壁画在赤石社区绘成后,获得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已有禁毒、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壁画在赤石社区和蛟湖小学绘成,接下来还有文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保护等共18个主题900多平方米壁画陆续完成绘制。
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必不可缺。5月30日,来自新联小学的师生和家长们在检察官的带领下走进深汕检察院,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案件管理大厅等处,提前度过了一个特别的儿童节。“通过这次实地教学,学生们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法律常识、自我保护常识等。”新联小学校长说道。
2022年“六一”恰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一周年,深汕检察院积极响应全国检察机关“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部署,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打造“阳光护‘未’ 检伴‘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2月,一场法治盛会在合作区39个行政村悄然上演。检察干警们走进乡村、走进学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心组织策划有广度、有温度、遍布所有行政村的“宣传党的二十大 普法筑平安”主题普法活动,向广大村干部、村民和学生们介绍检察职能,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村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截至发稿时,已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服务群众1500余人次,检察法治宣讲更加“接地气”,更富“泥土味”。
司法为民显质效
能动履职弹好乡村治理协奏曲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食品安全是民生重中之重。深汕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受众较多的外卖某平台存在部分商户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情形,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深汕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平台自查—线上排查—线下整治”的网络订餐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障辖区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吃得健康、吃得安心”。同时以点带面,促进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改良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数字化提升。
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不容马虎。深汕检察院发现辖区部分私立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排放医疗污水的行为,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深汕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多个主管部门严格执法,促成形成协同共治合力,出台非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处置方案,缓解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突出矛盾。同时,探索在各镇设置医疗废物智能收集中转站,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
针对辖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问题,深汕检察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促进深圳市“智慧财政”非税系统模块试点率先落地深汕,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达成“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效果,极大满足便捷缴款的社会需求,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针对辖区燃气行业规范和安全监管问题,深汕检察院以公益保护为切入点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推动将“四镇正规瓶装气供应站全覆盖”纳入深汕2022年十二项重大民生实事之一,督促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推动保护公益与保障民生的优化结合。
针对红色资源保护问题,深汕检察院专门就小漠南香村烈士纪念碑、红四师师长徐向前住址革命遗址等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烈士纪念保护设施加强规划、建设、修缮、管理和维护,推动构建红色革命资源协同保护格局,赓续红色血脉,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一线案例
司法救助撑起“爱心伞”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5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深汕检察院秉持“应救助即救助,应救助尽救助”工作理念,依法依规实施救助,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不断彰显。
2022年7月,一宗司法救助案当事人特意委托其女儿为深汕检察院送来锦旗,上书“心系群众送温暖,不忘初心勇担当”。当事人家属表示,及时的司法救助无异于雪中送炭,让他们能用这笔救助金来延长当事人身体恢复急需的医疗服务。
时间回溯至2021年7月,救助当事人被一次交通肇事伤至重伤二级,经多次抢救和住院治疗,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家人和护工照顾。而住院期间产生费用高达几十万元,生活重担压垮了当事人一家,无其他经济来源的他们一度身处困境。经过多次下乡入户、开展实地调查掌握情况后,5月23日,深汕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救助8.1万元,缓解了该家庭的燃眉之急。
又如,2021年9月,深汕检察院接到一份司法救助申请。两位当事人是某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的父母,均患慢性疾病,还有一个二级智力残疾的未成年子女,需终身护理。被害人不幸身亡后,其家庭不仅失去唯一经济支柱,而且在原案审理过程中,因承担丧葬等费用而负债累累。
接到申请后,深汕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了最大化司法救助力量,深汕检察院还积极联系市检察院,通过市区一体化救助模式,开展联合救助,共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接下来,深汕检察院将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然开启,法治建设的历史车轮正在滚滚向前。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深汕检察院将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夯实深汕检察院发展基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深汕法律监督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