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8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14件,办结912件,提出监督意见案件125件。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生效裁判案件651件,提出监督意见36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抓好生效民事裁判监督
一是实现民事检察对民事审判权的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统一。办理某民间借贷案件中,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厘清证据后提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获支持,法院再审后改判。申请人赠与“维护正义、执法为民”锦旗,对检察官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做法表示诚挚感谢。
二是市区两级检察院形成合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南山区院办理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依法提请深圳市检察院抗诉,深圳市检察院进一步挖掘抗诉依据,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并制发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再审改判。
三是聚焦虚假诉讼,准确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福田区检察院在办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及时跟进正在办理的相应刑事案件,发现虚假诉讼系列案,向法院发出4份再审检察建议,全部获采纳并改判。
四是开展公开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抓准民事执行、审判违法监督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0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1件,法院采纳率100%;受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7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38件,法院采纳率100%。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实现点面结合,纵深推进。通过开展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监督、违法公民代理监督等多个专项,共对222件案件提出类案检察建议17份,采纳率100%。宝安区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类型民事执行案件违法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对35件案件提出类案检察建议9份和个案检察建议3份,助力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和提升终本合格率。
二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龙华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检察官在调阅案卷材料、与各方当事人及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采用多方会谈等方式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帮助当事人收回拖欠五年的欠款,当事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三是强化一体化办案模式,联手协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