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为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近日,深圳市检察院携手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据了解,《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对口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和宣传联动等机制,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充分发挥和调动检察机关与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有效凝聚社会力量,强化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与残联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强大合力,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持续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力度。
近年来,深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办案监督、立法完善与推进协作等角度,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向前发展。2021年1月,深圳市检察院就《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建议增加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被立法机关采纳,使检察机关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有了法定依据。2021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无障碍环境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调查涉无障碍出行设施点945个,摸排线索205件,立案调查1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发出告知函38件,进行诉前磋商62件。通过检察监督,全市共整治无障碍设施隐患道路466条、路口1266个、盲道整改4022米、清理盲道障碍物286处。
同时,深圳检察机关进一步延伸职能,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安全出行等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办理了一批有质效、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324个未安装过街声响提示设备的信号路口已部署补充,636个急需安装的A类路口、2067个需要安装的B类路口形成规划建设方案并征求意见中,全市235个路口的1964套现有提示装备经排查修复后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1处新型智能过街音响试点现正实施中,……”经深圳市检察院监督推动,深圳过街声响装置设施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市盲人协会为此送来写有“检察为民系盲人安全公益诉讼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锦旗。
“一是确定三九医药公司为试点单位进行无障碍改造;二是在医院设立取药爱心窗口,在窗口放置放大镜、盲文纸、便签纸、笔等工具,便利视障群体对药品信息进行记录;三是研究制定药店无障碍服务的行业标准与指引,借助全市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将用药服务在线上延伸;……”深圳市检察院针对视障群体“用药难”的问题组织召开磋商会,推动达成如上整改方案。
“残疾人士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招聘广告不应包含无残疾等就业歧视条件,相关部门应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残疾人士平等劳动就业权益。”宝安区检察院针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被歧视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责成该公司删除歧视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