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多年来,深圳检察机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职能作用,当好“生态卫士”,共建“美丽深圳”。
守护城市中心的红树林湿地
万鸟飞临翩翩起舞,豹猫蹚水惬意觅食。镶嵌于深圳中心的“绿宝石”——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福田红树林湿地,是全国唯一位于城市腹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树的根系深扎于滩涂,枝条将水天相连,在城市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排洪、气候调节、污水净化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福田红树林湿地为主体的深圳湾区域,是东半球候鸟栖息地和南北迁徙通道上的主要“中转站”,黑脸琵鹭、小灵猫、欧亚水獭、豹猫等众多珍稀野生动物也是这里的“常客”,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尽情享受自然生态的野趣和绿色“福利”。
2016年10月至今,福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的足迹踏遍这片湿地,用心守护这片拥有种类繁多的自然“居民”的栖息之所,并联合福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公安、环保、城管等12家单位,成立全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形成了志愿保护、线索发现移交、案件预警、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公益诉讼有机衔接等工作机制,陆续深挖出侵占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红线用地的一系列违法案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2017年,督促拆除某单位在保护区红线范围内违法搭建的两层临时性活动板房等配套设施,成功复绿面积达2500多平方米,该案是深圳第一宗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8月,督促关停污染保护区8年的洗车场,封堵住了流向自然保护区的污水源头,水体得到有效保护;
2019年7月,督促拆除在保护区内开办18年的加油站,消除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生态环境隐患,复绿土地面积3555平方米;
2020-2021年,督促拆除占用保护区违法办学的学校,平稳分流师生1200余人,督促收回被占用的保护区土地面积882.14平方米……
“检察蓝’为“生态绿”保驾护航
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位于盐田河口,是一座美丽的区级湿地公园,占地约5.5万平方米,以生态修复和保护湿地景观为主,同时兼具水质净化的功能。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划分了三个主题区域:生态友好区域包括湿地花园、水鸟栖息地和海滨栈道,展示了盐田河口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平友好区域则包括烽火台遗址、和平广场及和平雕塑,展示了烟墩山的历史文化、和平理念;国际友好区域则呈现盐田区与西班牙拉科鲁尼亚市的友好交流和合作成果。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盐田区检察院结合居民群众网上反映问题,对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发现园区内楼梯两旁树林内、海滩上垃圾乱扔且无人清理,游客随意翻越护栏进入海滩游玩、垂钓,园区内有车辆行驶、停放,无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劝导,以上问题已严重影响湿地资源保护,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3年2月17日,盐田区检察院向主管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部门认真履行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管理职能和湿地保护职能,杜绝目前园区内存在的影响湿地资源保护的不良现象;同时统筹安排好盐田区69公里的半山公园带建设工作,尽快退还临时占用的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设施。
2023年3月23日,行政机关函复检察机关已整改完毕。2023年3月29日,盐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验收,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2023年4月23日,盐田区检察院在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举行现场公开听证会,并且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参会听证员均同意对该案作终结审查处理。
检察机关立足专业化公益诉讼法律监督,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整改效果现场验收、召开现场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将检察职能贯通于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和改善等全流程工作。
紧盯水源红线,守护饮用水安全
赤坳水库位于坪山街道东南山区,水库以灌溉为主要任务,兼有防洪、发电等功能,总库容1785万立方米。赤坳水库目前是坪山区的主要供水水源,是大鹏新区的备用水源,并通过沙湖泵站与深圳市供水网络干线联通,是大鹏半岛水源供水网络的调蓄及转输中枢,对坪山区、大鹏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2023年3月8日,坪山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赤坳水库附近一级水源保护区红线范围内,部分地块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存在污染水源的安全隐患。经办案人员现场勘查发现,道路两侧虽然于2020年设置了围网,但位于赤坳水库旁道路两侧的林木周边仍存在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等情况。
随后,办案人员前往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赤坳水库管理所调取了《水库正投影图》,并通过无人机摄影进一步核查证实,围网内堆放的建筑垃圾正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红线范围内。而围网内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会污染土壤及水源,涉嫌损害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正在遭受侵害。
2023年3月10日,坪山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与相关责任单位面对面沟通协调,加强释法说理,督促严格履行职责,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健康水。磋商会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承诺将尽快清理围网内的建筑垃圾,修复被损害的土地,并在日后加强巡查。2023年3月11日,围网内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用心用情守护绿水青山。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深汕检察院在行动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主阵地、主战场,有效处理好发展建设与生态保护是深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深汕检察院通过走访了解、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发现部分医疗服务经营者存在未配备医疗废物贮存装置、未依法处理医疗废物、部分牙科诊所未按规定安装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等问题,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健康和乡村生态环境保护。
2022年9月8日,深汕检察院向两家行政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治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废处置乱象,同时建议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处置方案。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行政主管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制定系列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11月4日,涉案卫生室均已完成整改。目前两家行政机关与辖区四镇卫生院结合辖区医疗废弃物数量较少的特点,逐步建立医疗废弃物中转体系,确保辖区医疗废弃物得到及时、安全、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