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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州两地检察机关会签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

来源:读创 2023-11-09

记者11月9日从坪山区检察院获悉,为依法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全覆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签仪式在坪山区检察院举行。坪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祥温,惠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锦花,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卫聪,及三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规定》共24条,本着依法规范、客观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旨在切实加强协作配合,防范脱管、漏管等问题风险,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其中主要亮点包括三点: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一方面,三方就两市三区间发生的跨区域社区矫正交付接收、变更执行地、脱管和漏管问题风险、违法犯罪等情况,及时互相通报;另一方面,三方就在两市三区间频繁往来的涉民营企业、涉海涉渔等社区矫正对象,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确保相关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到、矫得好”。


二、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相关线索的移送程序和要求,推动三方线索移送工作能够衔接到位、协作有序、开展有效。


三、建立案件协作机制

对于两市三区内发生跨管辖区域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规定》明确了需要配合的具体情况、事项和流程,三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联合召开听证会、共同研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工作,更好地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签仪式前,三方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在工作中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进一步明确了方向,达成了共识。

王卫聪副检察长对坪山区检察院牵头推动建立该协作机制表示赞赏。他表示,该机制既有助于打破信息壁垒,搭建三方信息共享、线索互送、工作互助的桥梁,又有助于三方协同防范脱管、漏管等问题风险,实现社区矫正检察从个案办理迈向类案监督,以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希望三方以该机制为平台,取长补短、交流互鉴、同向发力,共同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水平。

黄锦花副检察长表示,坪山区检察院通过深入调研牵头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创了两市三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局面。下一步,惠阳区检察院将积极推进协作机制落实见效,认真按照机制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效能,促进两市三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升质效;进一步树立检察监督协作理念,加强区域内检察文化交流、检察业务协作,为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陈祥温副检察长对黄锦花、王卫聪副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表示,近三年数据显示,坪山区和深圳市外社区矫正交付接收往来中,以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为频繁,建立三方跨区域协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三方长期以来开展协作的基础上,《规定》的正式会签,必将搭建起三方更为密切、更高水平、更常态化的协作交流平台。希望三方以此为契机,通力合作、继往开来,聚焦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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