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转型创业意外发现“商机”,于是带领同乡销售“翻新机”,最终“商机”变成了刑期。近日,深圳检察院公布一起案例,魏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魏某原本在老家开餐馆营生,随后来到深圳,寻找新商机。
通过市场调查,魏某发现市场上有许多品牌的二手手机和零配件,而消费者对价格低廉的品牌手机需求旺盛。于是,他自学维修技术,刚开始只是帮客户维修手机,随着维修技术越来越娴熟,魏某动起了歪心思,收购大量二手品牌手机进行翻新销售。
期间,魏某还不忘带动同乡“共同致富”,先后雇佣了数名老乡共同参与翻新手机。魏某主要负责收购旧手机及销售翻新机。同乡罗某、张某、孙某、陈某等人负责对旧手机配件进行拆卸,然后将主板刷机,再配上新外壳和屏幕冒充品牌新手机,交给魏某批发销售。
2023年9月,民警接到举报后,上门将魏某的“小作坊”一锅端,现场缴获已组装完成的假冒品牌手机240余台,以及半成品手机、假冒手机配件及组装工具一批。
2024年1月,深检君的小伙伴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魏某依法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62万余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