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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迁移数据 2015-09-30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部分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侵权渎职犯罪,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实行审判和诉讼监督以及执行监督。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包括市检察院本级。编制数474人,实有449人;离休7人,退休109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0辆,包括定编车辆56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检察院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化诉讼监督模式改革,维护司法公正;2.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坚持惩防并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3. 完善我市检察体制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制度。

 

第二部分  市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检察院部门预算收入20,664.78万元,比2014年增加2,698.78 万元,增长15.0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664.78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历年结转政府采购(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需列入部门预算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20,664.78万元,比2014年增加2,698.78万元,增长15.0 %。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检察院本级20,664.78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7,801.99万元、公用支出3,48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7.53万元、项目支出7,644.87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历年结转政府采购(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需列入部门预算财政预算拨款。

 

第三部分  市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市检察院本级预算20,664.7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801.99万元、公用支出3,48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7.53万元、项目支出7,644.87万元。

(一)人员支出7,801.9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480.3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7.5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

(四)项目支出7,644.8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政策研究、检察业务宣传及政务管理业务。

2.业务费2,709.02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业务、公诉和审判监督业务、侦查监督业务、执行监督业务、控告申诉业务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268.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综合管理1,747.66万元,主要用于政工队伍建设、党群共青妇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及其他综合管理业务。

5.信息管理256.8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维护。

6.严控类项目111.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

7.预算准备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年中临时性项目。

 

第四部分  市检察院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财政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共计1,025.90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615.54万元,指标剩余410.36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检察院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4.88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93.1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市检察院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64.88万元,比2014年减少1.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00.0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92.00万元。2014年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实有车辆数减少。


文档附件:

 

2015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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