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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来源: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 2026-07-10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不断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落细。为了更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三个规定”的社会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现将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6年1-6月,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共1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占比50%;其他检察人员填报7件,占比50%。

  下一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做好重大事项报告,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加大落实“三个规定”力度。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积极反映检察人员执行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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