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也是世界地球日。为更好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深汕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术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海旭分别走进所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小漠镇中心小学和赤石镇大安小学开展座谈交流会,就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霸凌、预防性侵害、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与学校教职员工深入交流互动。

在小漠镇中心小学,陈思辉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老师等参加座谈。学校领导、老师们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教学情况,对检察机关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提出了相关需求,崔术方副检察长结合检察职责、办案趋势和具体案例,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等问题分享了体会,对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双方还就下一步如何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展开了讨论,如开展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在大安小学,洪长宝校长和一线教学老师参与座谈。洪长宝校长介绍了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心理健康关怀、法治教育等情况,教师代表谈了家校共建等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发挥专业优势,面向家长、面向老师、面向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保护墙”。李海旭副检察长在座谈中介绍了检察职能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趋势特点,强调了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齐头并进的重要意义,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做好“检护民生”工作,认真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作用,与学校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活动。

4月22日也是世界地球日,深汕检察院精心挑选了内容丰富、贴近学生生活的法治宣传读本赠送给学校,将生态教育和法治教育结合,引导学生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共同守护深汕绿水青山。
检察机关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重要举措。深汕检察院将切实结合深汕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坚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学校、行政机关等社会各界形成保护合力,一起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