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设立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前海司法机构、推动前海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前海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2016年4月27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深圳市委主要领导揭牌,掀开了前海检察院组建的序幕。
2016年12月2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任命前海检察院正副检察长。
2017年1月3日,前海检察院入驻前海万科企业公馆24A并启动相关工作,首批人员到位。
2023年3月,前海检察院搬至前湾一路23号。
前海检察院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接受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
前海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管辖范围内及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刑事犯
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二)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三)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实行法律监督。
(四)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
(五)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贯彻落实国家自贸区、深港合作、“一带一路”等战略,为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等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
(八)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