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部(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
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文电、会务、纪要、保密、安全、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第一检察部:
法律规定、上级指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检察案件,目前主要办理招商、南山、蛇口和蛇口港四个派出所侦办的刑事检察案件。
第二检察部:
主要负责全市由基层院管辖的海洋检察案件的集中办理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
主要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负责案件管理、调查研究和检委会日常工作。
前海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对管辖范围内及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刑事犯
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二)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三)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实行法律监督。
(四)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
(五)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贯彻落实国家自贸区、深港合作、“一带一路”等战略,为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等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
(八)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