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前海检察人员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理念引领和文化润心,营造守典奉法、求实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建设集约化、专业化、精准化、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检察机关而努力奋斗,前海检察院正式启用“奉法奉公,惟实惟新”八字院训。
奉法:意为奉行或遵守法令。语出《韩非子•有度》:“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礼记•月令》: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史记•循吏列传》:“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
奉公:意为奉行公事,不徇私。语出《商君书•定分》:“故知诈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韩愈 《赠太傅董公行状》:“制曰,事上尽大臣之节。又曰,一心奉公。”
惟实:意为务实、踏实,实事求是。(唐)颜师古:“务得事实,每真是也。”魏源认为:“以实事程功实,以实功程实事。”
惟新:意为更新,自新。语出《诗•大雅•文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惟新。”
“奉法奉公 惟实惟新”既是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也是前海检察人的法治信仰。奉法奉公是立检之基;惟实惟新是兴检之魂。在院训的指引下,前海检察院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平正义;将立足服务前海新一轮开发、开放,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强化现代化法律监督理念,提升现代化法律监督能力,探索完善现代化法律监督机制,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探索者。
“奉法奉公 惟实惟新”是前检人职业操守的坚持、理想信念的坚守,既有脚踏实地的坚定,也有仰望星空的坚毅。接下来的工作中,前海检察人将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奉公守法,不徇私情;将以踏实肯干的作风,勇毅笃行,勇当先锋,勇于探索,在检察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为建设集约化、专业化、精准化、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检察机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