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具有深圳前海检察特色的海洋司法保护体系,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彰显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3月13日,前海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前往内伶仃岛,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和案件释法说理会,通过海岛巡回检察机制,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至海疆一线。
“我们保证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等人在公开宣告现场上反思悔过。
此次不起诉案件为深圳公安局龙岗分局移送的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敲诈勒索案件。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认为,应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处于从属地位、主观恶性较小、并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检察官向现场三名被不起诉人说明了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当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结合内伶仃岛的特殊地理位置、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和易受经济利益诱惑等问题,集中对三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警示教育,希望被不起诉人吸取教训,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尽到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场三名被不起诉人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在未来一定会遵纪守法,引以为戒。
随后,检察官向在场海岛上工作人员开展了案件释法说理会。结合内伶仃岛特殊地理位置、周围海域走私、偷渡等涉海犯罪易发的形势,解释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与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讲解了如发现可疑人员、船舶该如何处理等问题。岛上人员表示:“今天检察官来岛上讲案件、讲法律,教了我们很多法律知识,今后在岛上碰到案件类似情况,我们一定及时报告,协助好公安、海警等部门。”
前海检察院对深圳市涉海洋案件进行全域管辖以来,将调查取证、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延伸至海岛一线,实现海洋检察监督的全覆盖。此次公开宣告和释法说理是前海检察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切实保障了海洋安全,维护了海洋管理秩序,筑牢了海上检察防线。
接下来,前海检察院将坚持打击与治理相融合,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在案件办理中做到情理法交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