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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在深顺利召开

来源: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2024-05-17

为进一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5月15日,前海检察院牵头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惠州惠东、大亚湾、中山第一市区等地检察机关分管院领导及公益诉讼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及海洋公益诉讼观察员出席会议。前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时敏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深圳海洋检察工作专题片》,听取了前海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春生所作的《关于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一是东引西联,搭建海洋保护制度框架。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与邻近的涉海洋检察机关先后就东部的“大鹏湾---大亚湾”区域保护、西部“环珠江口黄金内湾”检察协作、协同发展等签订了工作协议,并立足前海深港合作平台,探索法定机构治理模式下的海洋公益诉讼新路径;二是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检察横向合作。针对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建筑废弃物外运等线索,开展跨区域办案协作,在专家资源、公益诉讼实证研究、海洋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资源共享,在刑事检控能力、海洋检察业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同堂培训。针对红树林湿地保护、海上跨境走私等签订框架协议形成检察矩阵;三是凝聚合力,稳妥探索海洋保护共同体。与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加强两法衔接,与公益组织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建立海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检察+行政+社会”三位一体的海洋保护共同体初步成型。

随后,南沙、横琴、惠东、大亚湾、中山市第一市区等地检察机关对海洋检察机制探索及邻海协作等情况进行研讨。

会上,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红树林专家周海超副教授作了《滨海红树林湿地与候鸟的相关生态保护》主题授课,详细讲解了滨海红树林湿地和候鸟保护、红树林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红树林、海漂垃圾和海鸟岛礁的相关案例。

各海洋公益诉讼观察员表示将持续监督海洋环境状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违法违规行为,为海洋公益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深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梁媛对联席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和肯定。她表示,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海洋检察工作,指定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检察案件,努力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前海检察院在海洋检察领域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形成了机制落地,特别是在邻海检察协作、海洋检察共同体搭建等方面成效显著,深圳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海洋检察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同时也感谢各地检察机关、公益志愿者等对深圳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下来,深圳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为海洋中心城市和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前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时敏在总结时提出,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检察机关在海洋公益诉讼领域的合作,形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为维护海洋公共利益、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快海洋检察机制的联动响应,通过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实现区域内各检察机关之间的快速协作。构建专家资源平台,共享海洋保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科技力量为支撑,提高海洋公益诉讼的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强化大湾区检察机关协同发力,鼓励大湾区内的检察机关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海洋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既要加强数字化、信息化等在内的联通联动,更要加强实际操作和执行力度,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大湾区检察系统联合巡察,定期组织区域内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海上巡察活动,通过实地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海洋违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四是积极探索海洋生态修复新模式,借鉴区内各地检察院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检察+碳汇”等替代性修复模式,通过生态补偿和修复措施,减轻海洋生态损害,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五是持续共享海洋公益诉讼实验室,建立和完善海洋公益诉讼实验室,为区域内检察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实验平台,促进海洋公益诉讼案件的科学化、精准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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