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2023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揭晓,“深圳检察机关构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检察保护体系深圳样本”案例荣获2023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此案例在深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经过推荐提名、专家评选、网络投票及最终评定等环节,层层选拔,最终从50多个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光荣使命。深圳检察机关秉持“陆海统筹、全域管辖、全线监督、四检融合、综合保护”理念,指定前海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涉海洋检察案件,通过建立海岛巡回检察制度、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综合保护合作框架、构筑“检察+行政+社会”海洋保护共同体、搭建海洋检察数字监督模型,推动诉源治理,办理了一批涉海岛安全、海洋资源保护案件,实现海洋检察监督全覆盖,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了深圳检察保护样本。
01理顺业务体系,实现海洋检察案件全域管辖
牵住机制探索的“牛鼻子”,以集中管辖“一子落”,带动海洋检察发展的“满盘活”。自2022年7月1日前海检察院分阶段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检察案件,逐步实现全域管辖;践行“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采取“四检融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强化与公安机关、海警机构的协调配合,并有序推进涉海洋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陆海统筹,率先建立“海岛巡回检察”机制,将调查取证、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延伸至海岛海域一线,通过海岛巡回检察先后发现并成功办理海岛危化品存储、海漂垃圾污染、珍稀海鸟保护、蚝排碍航等一批典型案件,实现海洋检察监督的全覆盖。
02搭建协作平台,构建海洋保护合作框架
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在深圳西部海域推进环珠江口“黄金内湾”检察协作,在深圳东部海域加强“大鹏湾——大亚湾”区域协调保护。服务保障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牵头粤桂琼十地市检察机关签署了共建协议,成立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加强打击海上走私犯罪,牵头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签署协议,推动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与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加强“两法”双向衔接,与民间公益组织加强信息及资源共享,建立海洋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努力打造海洋公益诉讼末梢神经和最强大脑,“检察+行政+社会”三位一体的海洋保护共同体初显成效,相关项目作为自贸区机制创新项目获推广。
03强化能动履职,推动完善海洋综合治理体系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我管”促“都管”,加强能动履职与溯源治理。以个案办理为契机,聚焦深圳湾蚝排治理问题,多措并举探索深港跨境海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路径;以类案调研为切入点,总结提炼对境外证据审查、深港两地重复“追诉”等问题的处理思路;积极参与涉海洋制度制定及立法活动,建议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增加公益诉讼等内容;在办理红树林损坏公益诉讼案件中,召开专题推进会并发函司法行政机构,推动完善红树林司法鉴定机制;加强国际候鸟迁飞区保护,划定船舶停靠敏感区、清理海上阻拦浮球和钢缆、约谈海上体育事责任部门,助力减少人类活动对候鸟的干扰。举办首届深圳海洋检察论坛,发布《守护蓝色海洋 共建美丽湾区》检察倡议书,《海洋检察工作报告》,海洋检察影响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