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打工,租房是头等大事,一个不慎,往往导致自己“房财两空”……且来看看这起发生在深圳南山区的案件,帮你在租房时擦亮眼睛。
2022年6月,张某某谎称自己有深圳市南山区某房屋的代理权限,在未取得业主的授权下,擅自将房屋出租给被害人杨某某,收取杨某某租房定金2000元。
同年7月,张某某在深圳南头古城附近雇佣了一位拾荒老人冒充房屋业主的配偶,与杨某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张某某还趁机收取了杨某某1万元中介费。得手后的张某某将骗来的12000元挥霍,并与杨某某断绝联系。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审查核实,房屋业主从未委托张某某经手房屋出租事宜,其配偶也从未参与签订合同等租房事宜。
2024年10月,张某某被抓获归案。张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张某某之前就有诈骗罪前科,这次假冒房东进行诈骗时还处于缓刑考验期,因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撤销了对张某某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提醒
这场“真假”房东骗局到此落下了帷幕,提醒着我们在租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核实房东身份和房产信息,如果是二房东转租,要确认转租行为是否得到原房东同意;
2.仔细了解房屋情况,可以向邻居了解房屋的出租历史、房东情况等信息;
3.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机构租房,降低被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