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理小额贷款,有人竟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用假的离婚协议书,将前妻的房子“变”到自己名下?这种“神操作”真“刑”!
郑某家住深圳,硕士研究生学历,因资金周转困难,想办理一笔小额贷款,然而,他的资质并不符合贷款要求。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找到了在某房产抵押中介工作的程某,指使程某为其伪造虚假离婚协议书。工作多年的程某“思维活、路子野”,随即联系了另一名帮手陈某来协助自己伪造协议书。陈某在收集到深圳市某机关单位印章原件后,找到了专门帮人做假文件、公章的范某,开始了进一步的伪造工作。
以上四人“强强联手、紧密配合”,在伪造的离婚协议书上虚构郑某与妻子离婚后,郑某获得中山市一房产所有权,最终使郑某通过贷款资质审查,成功获得了贷款。
但“是真难破,是假易除”,法网恢恢,伪造离婚协议书一事“露馅了”,警方很快将程某、郑某、陈某、范某四人抓获归案。
2024年11月,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法院判决程某、郑某、陈某、范某四人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提醒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办理贷款应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任何企图通过伪造、变造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