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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检案鉴】当犯罪的手伸向亲朋好友……

来源: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2025-06-26

“这里有好的赚钱路子,你把钱转我,我来操作,包你赚钱。” 近年来,刷单诈骗屡见不鲜,当陌生人对刷单警惕度越来越高时,犯罪分子便把目标转向了身边熟人,对亲朋好友以“刷单返利”为名行诈骗之实!

2019年,李某因个人债务缠身,打起了自己身边熟人的主意。他以“刷单返利”为名,谎称参与某平台刷单可赚取高额佣金,诱骗邹某、廖某等多名被害人向其转账共计10万余元。这些钱款均被李某用于个人消费及偿债。

期间,李某用同样手段诱使被害人罗某提供支付宝亲情账号、开通各类借贷账号供李某“刷单”,先后诈骗罗某钱款3万余元。期间,李某虽退还部分钱款,但依然造成罗某经济损失超2万余元。

2025年3月,李某在深圳被警方抓获,案件于同年5月移送到深圳前海检察院起诉。前海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刷单返利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2025年5月,前海检察院以李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提醒

一、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高额回报”骗局!

二、警惕“熟人”骗局!本案中,李某利用亲友信任实施诈骗,即便是熟人推荐的投资、兼职项目,也需核实资质,勿轻信!

三、切勿向他人出借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谨慎开通“亲情付”“借贷功能”供他人使用,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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