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深圳市南山区某住宅里,希女士找遍了全屋,也没有找到自己的黄金首饰。“难道放在了老家?”希女士心中疑问,想了许久,最终想到了自己的男朋友——阿贵,怀疑是他,偷走了自己的黄金首饰。
从2024年11月起,希女士和阿贵坠入爱河,陷入热恋之中,希女士还将自己居所的钥匙给了阿贵。阿贵常出入希女士房间,对希女士房间里的金项链、戒指等黄金饰品的位置了如指掌,心中蠢蠢欲动,不久后便将希女士的部分黄金饰品偷走。
得手后的阿贵立即将饰品变卖出去,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2025年2月,希女士当面找阿贵对质,一番询问下,阿贵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然而阿贵自身早已债务缠身,根本无力偿还希女士,双方只好约定过几个月再进行赔偿。
身无分文的阿贵又动起了歪心思。阿贵了解到希女士房间还有一个金镯子,在2025年3月,阿贵拿着自己私配的钥匙再次打开了希女士的房门,给金镯子来了个“偷梁换柱”。阿贵将金镯子变卖后,偿还了希女士部分钱款,剩下的钱又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和个人消费。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5年4月,希女士发现自己的金手镯质感不对,怀疑被人掉包了。希女士第一时间想到阿贵,再次找他当面对质,多次询问下,阿贵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阿贵此时事情败露,且无力偿还,在希女士的劝说下,遂选择了报警自首。
两次偷盗阿贵先后获利共计约2.6万元。
2025年6月,深圳前海检察院经审查后,以涉嫌盗窃罪对阿贵提起公诉。阿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同年6月,法院采纳了前海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阿贵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阿贵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